一、现代化的教育观 

教育观念是人们对于教育活动认识的结晶,它既集中反映教育现实的变化,又深刻地影响着教育现实的存 在。南京师范大学鲁洁教授指出,教育的现代化首先要抓好观念的现代化,也就是使传统的教育观念向现代教 育观念转变,有了现代教育观念的教师,才会有现代的教育。这种教育的“软件”建设应当是幼儿教育现代化 的关键,也是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保证。什么是现代化的幼儿教育观念?所谓现代化的幼儿教育观念就是现代人 们对幼儿教育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涉及幼儿教育的价值观、目的观、课程观、教学观、评价观等观念。幼儿 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具有教育性和福利性,幼儿教育不仅是以促进幼儿 在健康、认知、社会性、情感、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而且要突出时代特征。二十一世纪幼短 育应让幼儿“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关心”。特别应帮助儿童关心社会、国家的经济和生态利益 ,关心全球的生活条件,关心他人、关心家庭、朋友和同伴,关心其他物种(包括动物和植物),关心真理、 知识、学习及关心自己和自己的健康。未来的幼儿教育课程逐步趋向整体、综合化,它将更加注重教育内容的 相互联系、教育方法和手段的综合使用,更加追求整体利益。现代的教育评价将更加全面、系统,评价的重心 将放在幼儿发展方面。幼儿教师只有用现代化的教育观念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实现二十一世纪的教育目标 。 

二、科学的儿童观 

现代化的教育观念是以现代化的儿童观念为其出发点的。因此,二十一世纪的幼儿教师必须树立科学的儿 童观。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未来的儿童?未来的儿童应是什么样的儿童?在历次召开的关于“未来世界教育的国 际研讨会”中,各国代表提出的一致看法是:21世纪人才应具备适应性、创造性、社会性、坚韧性及全球观念 的素质。基于这些对儿童新的要求,科学的儿童观主要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1)儿童是一个社会的人,他们 具有一切基本的人权。在联合国于1990年9月召开的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递交给各国政 府的《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执行90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 其中含《儿童权利公约》)两个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各国政府应当充分保障儿童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 含受教育的权利)。教师应维护他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而且要创造条件使儿童的权利得到最好的保护。(2)儿 童是正在发展的人。儿童有充分的发展潜能,而且存在发展的个别差异,教师应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承认个 体差异,充分发掘其潜能。(3)儿童是独立的人,应有主动活动、自由活动和充分活动的机会和权利。(4)儿童 是完整的人,除了健全的身体外,还有丰富的精神世界,必须高度重视其在身体、认识、品德、情感、个性等 方面的全面发展。教师只有科学地认识儿童,才能正确对待儿童,才能使儿童真正得到健康成长。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