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河南省通过了新审议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做出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权。无独有偶,分别于今年9月1日和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0修订)》中对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聊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系列新条例的颁布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争议:禁止父母偷窥子女隐私,为父母监护权设限是否妥当?孩子该不该有自己的隐私?针对这一系列质疑与争议,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心理解读

隐私是孩子成长的养料

爱心心理咨询室的王旭红老师指出:大部分家长都单纯的认为孩子年龄小不应该存在隐私,即使有隐私也不该对父母设防,然而家长却忽视了隐私是孩子青春期成长的重要养料:

首先,隐私的产生意味着孩子自我意识的成长。作为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了自己的隐私,应该感到高兴,这意味着孩子诞生了内心世界,他想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珍视一颗童心的成长,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他拥有一份独自担承的内心秘密。

其次,隐私是孩子内心的一种珍贵体验。这种对自己内心世界独享的体验,可以让孩子感受到个体的存在感和价值感。

最后,隐私能帮助孩子走向独立和成熟。对个人来说,隐私往往与责任紧密相连,并且要独立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拥有隐私是孩子迈向独立和成熟的必经之路,有远见的父母与教师应当允许孩子有自己的隐私。

家长观点

偷窥隐私只为更好教育孩子

很多家长对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是很重视。家住芝罘区锦绣街的孟先生说:公民的隐私权确实不容侵犯,但孩子隐私该不该保护却值得商榷。父母定期检查孩子的书包、日记,可以对孩子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交流,防止孩子误入歧途。孟先生告诉记者,在儿子上高一时他在一次偷看孩子日记的过程中发现刚上高一的儿子竟然早恋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他冥思苦想想找一种既不增加父子对立情绪,又能有效阻止儿子的方法。终于,在老师的帮助下孟先生采取迂回战术,让儿子间接了解到早恋的危害和家长、老师对早恋的看法。一段时间后,孟先生通过偷看儿子日记了解到孩子已经放弃了。“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苗头早做处理,儿子不就陷进去了?要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孩子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吗?”

家长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偷看其隐私日记,包括短信等,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对此,大多数家长不以为然,认为对家长来说孩子不该有隐私。

孩子反应

隐私被偷窥 自尊心受伤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40%以上的学生遇到家长偷看自己日记、短信和QQ记录时会与其发生矛盾,70%以上的学生认为未成年人应该有私密空间,家长不应干涉。“我们也有隐私,就算是我们的监护人也不能侵犯,如果我们愿意让家长知道,会主动与家长沟通。然而父母做这种偷偷摸摸的事,不仅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心,还毁了他们在我们心中的形象。”烟台三中高二学生吴辉在采访中向记者反映道。

针对父母的偷窥,许多孩子采取众多方法与父母周旋,不少学生称会用“设置手机密码”、“不在家聊QQ”、“时刻删除短信或聊天记录”的方式防范家长偷看。有些学生称自己日记会同时准备两本,其中一本专门应付父母检查。

老师建议

不要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的隐私

烟台新睿思教育学校的杨东健老师指出:很多父母漠视孩子的隐私权,以关心孩子成长的名义偷看孩子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聊天记录,这不但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而且也是对孩子沟通不够、缺乏信任的表现,容易造成孩子对父母的不满情绪,产生新的沟通障碍。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而不是泯灭其心。一个人的成长可以没有鲜花和掌声,但绝不可没有自尊心,否则会影响其身心的健康与发展。因此,请不要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的隐私。

家庭教育中需要理解、沟通与宽容。父母要做的是正面的榜样教育,而不是扮演窥探者的角色。父母要成为孩子的精神支柱,学会“角色转换”,理解孩子的想法和行为,哪怕是错的,对于孩子的行为要宽容,而不是一味的窥探和质问。而作为孩子,如果希望得到父母的理解,也应主动去沟通,孩子如果连父母都信任不了,还能信任谁呢!孩子自己也要有“求变”意识,发现父母窥探的话,学会站在父母的角度上去理解他们,做好沟通。双方都要学会理解,寻求更多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