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贝贝是左撇子,吃饭总是班上最慢的;画画时直线画不直,圆圈也画不圆,老拖全班的后退,老师生气地说:“你怎么这么苯哪?真是榆木脑袋。”为了“教育”贝贝,老师没有让贝贝参加月末的幼儿水平发展测查。

三、由于教师的偏爱导致幼儿的心理伤害

教师的偏爱往往有着四个方面的倾向:幼儿的个体、长相、能力及社会背景。由于偏爱而导致我们教师的教育行为失当,进而影响了孩子们心理的健康发展的事件在幼儿园教育中十分普遍。

案例三:在幼儿园里,我们也常可以发现受老师宠爱的孩子在班里表现得特别的傲气。在幼儿园里,最常见的现象有:我们的许多教师看见某个孩子长得漂亮、可爱或者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那就非得认自己的“干儿子”或“干女儿”。平时,时不时的与他逗乐,对他的错误从不紧视,在集体面前有意无意的加以维护。久而久之,这个孩子在班里就越来越霸气了。而对于那些被教师看中的孩子反之被冷落的孩子往往都会表现为两种极端,一种就是我们上面讲到的通过各种各样的破坏行为来引起老师对他的关注,另一种则变得自悲,不敢在集体面前表现,情绪变化不定。

偏爱对所有的孩子都是一种伤害!为了所有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从小培养孩子辨别是非的能力。作为现今的幼儿教师,我们首先要真切的理解领会新《纲要》精神,始终如一的遵循新《纲要》所提出的——教师必须关心、热爱、平等的对待与尊重儿童,对儿童的一生做准备。教师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个孩子,应该创设一个公平的环境来公平的关爱每个孩子——不管他们的个性如何,长相如何,能力如何,社会背景如何。

四、由于教师的教育观念问题导致幼儿的心理伤害

由于我们纲要的理念没有转化为行为,在教育活动中,很多时候,教师伤害了幼儿的心理,但是并没有觉察到那是一种伤害。

案例四:教师为了达到“材料投放层次化”的教育目标,按幼儿发展水平的不同把材料分别放在两个组里,在教育活动正式开始之前,教师大声地对全班幼儿说:“请能力差的小朋友坐到这边来,请能力强的小朋友坐到那边去”,然后按幼儿根据幼儿的“位置”,对他们提出不同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殊不知,这种做法违背了教育活动中的最基本的心理卫生原则——尊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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