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一段课堂实录。

师:文章最后一句讲狼“说着,就往小羊的身上扑去”。大家想一想,小羊怎样了?

生甲:小羊被狼吃掉了。

师:难道就这样一种结局吗?

生乙:当狼朝小羊扑去的时候,他用力过猛,撞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摔死了!

众生:哈哈哈哈!

生丙:当狼朝小羊扑去的时候,来了一位猎人,“啪”的一声,把狼打死了!

众生:哈哈哈哈!

……

哎,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是《狼和小羊》的结尾教学较为常用的引导学生发散思维的方法。

对于大家来说,《狼和小羊》这则寓言故事想必都已了然于胸,耳熟能详。课文末了没有点明小羊的生死,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充分回味想象的空间。那么,小羊究竟是“死”是“活”呢?

最近,有同仁撰文认为,上述实录中学生假想的狼“死”羊“活”的观点纯属一厢情愿。以狼的蛮不讲理、凶狠残忍,小羊是不会从狼的魔掌中逃脱的,小羊只能“死”。(详见《小学语文教师》2001第9期《小羊的“活”与“死”》及2002第9期《小羊只能“死”不能“活”》)

我深为撰文者引经据典,深挖教材,深思熟虑,充满理性的思考所感动。但对于小羊只能“死”,不能“活”的结局,且要引导学生归从这种“理性的结局”的看法,实在不敢敬同。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作为童心未泯的学生来说,他们想到狼“死”羊“活”这种略显稚嫩,甚至经不起“理性”推敲的结局,是完全可以理解和应当值得肯定的。毕竟,他们是孩子,有其独特的视角和思维方式,想出一种善意的结局,且能“自圆其说”,总比“人云亦云”“东施效颦”要好得多。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标准》对此有明确阐述:“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应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美的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

教师提出:“大家想一想,小羊怎样了?”这正是为了引导学生发散思维,多元思考。学生想到狼“死”羊“活”的结局,是童心的发现,是童真的抒发,是童趣的放飞。这正是学生释放灵性,激活创造潜能,点燃思维火花之时。

此时,若教师充分肯定学生的见解,珍视学生的发现,必定会使学生在愉悦的状态中受到鼓舞,使学生创新思维的火花得以“燎原”;若教师抱定小羊只能“死”的观点,站在成人的角度,用个人的主观意志限制学生的思维,给学生当头一棒,势必将学生的创新意识“扼杀在摇篮之中”,学生创新思维的火花也将因此而被彻底浇灭,教师岂不成了“罪魁祸首”?显然,应当扬“前者”而避“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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