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日前对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4个省57家玩具企业生产的玩具进行了一次抽检,据发布的专门质量报告显示,合格率为82.8%。其中,浙江云和县艺发工艺厂生产的智力房玩具因小部件不牢固、有危险毛刺等问题被判为不合格。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塑料玩具的边缘有容易划伤儿童皮肤的毛刺。玩具上小部件不牢固,或有易破碎的小碎片等,容易造成儿童误食危险。同时部分玩具上有突起的硬部件,没有加以防护,容易对儿童造成创伤。

目前一些商场超市尤其是批发市场上经销的玩具,大多没有标明进货渠道,有的甚至没有生产厂家、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有的则假冒国内外畅销的知名品牌,有的印制在产品上的厂家、地址、电话都是假的,纯属子虚乌有。

更为令人焦虑的是,据中消协和中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公布的资料说,近期对北京、广东等地玩具市场的调查结果不容乐观,在发现的20多种问题玩具中,存在着可能刺伤皮肤、窒息、夹伤手指和卫生隐患等问题,有可能成为导致儿童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的杀手。

在此之前,早见不少媒体报道,有大量令人恶心的“玩具”已经进入孩子的书包和家庭案头,既有形象逼真的“大便”、露骨滴血的“断手”、吐着“信子”的“毒蛇”,也有狰狞可怖的“眼珠”、越洗越脏的“香皂”、奇痒难忍的“痒粉”,还有脱下裤子的“老外”、怪叫蹦跳的“僵尸”、爬出棺材的“骷髅”、模仿做爱的“男女”等等。尽管家长和学校对此都有意见和看法,但此类“玩具”依然热销,已给制造商和经销商带来了不菲的利润。

实质上,说怪也不怪。对于这些制造商、经销商来说,只要能赚钱,什么有毒有害、影响心灵、危害身体和摧残孩子都可以不管,什么天地良心、公共道德和社会责任都可以不顾;只要能赚钱,至于对孩子(当然不包括他们自己的孩子)有些什么不良影响和恶劣后果,那是从不考虑的。这些人并非不知道危险有害和龌龊低俗的“玩具”不应该提供给孩子,而是赚钱的欲望已使正义和良知泯灭沦丧。

维护少年儿童的切身利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凡是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危害他们利益和身心健康的、有意将他们引入歧途的,都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抵制和法律的制裁。

面对一些人屡屡打着“玩具”的旗号,把危害身心健康的东西推销给未成年人而牟利的行径,恐怕不应该只是要求家长和孩子如何辨别抵制,更重要的还是厂家不生产、商家不经营这种伪劣玩具。

家长选购玩具时,首先要确定玩具的适用性和适宜性,辨别玩具的质量,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不买不玩此类“玩具”。再就是,一旦有人把这些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玩具投放市场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就不应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