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全省逐步取消学前班、严禁举办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实验班和兴趣班……广东教育部门计划针对目前学前教育的不足“对症下药”,推出系列举措加强监督及管理。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近日起就《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

全省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总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与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相适应的、以政府提供基本幼儿教育服务为核心、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省学前三年幼儿受教育率达90%以上。

全省范围内对学前班下“禁制令”,要求逐步取消学前班。针对此前有公办幼儿园被“变卖”导致幼儿园办园质量不保证,意见规定: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关、停、并、转和出售、拍卖或变相出售公办托幼机构,已出售的要按国家文件规定限期收回。为使家长“明白消费”,幼儿园应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和年度审计制度,并公布审计结果。

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以上公办乡镇中心托幼机构。将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纳入教师系列,与公办教师一样享有聘任权和职称评定权。建立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收入增长机制,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应达到当地小学教师工资水平或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广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每年拨款5000万元,用于扶持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加强师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