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将从4月15日起取消婴儿乘坐飞机的燃油附加费,儿童机票燃油附加费也降低了收费标准。

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的机票代理销售机构获得的最新消息。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规定:出生14天以上两周岁以下的婴儿将减免燃油附加费;儿童机票的燃油附加费也将由原来的800公里以下30元,800公里以上60元,调整为: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3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从4月15日到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