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老伙计戴维斯很有趣。他已年过六十,如果按照自然规律,他的头发和络腮胡早该是雪白的了。可他不想听其自然,而是染了色。但他一年只染四次,所以总是显得怪模怪样。如果染得好,有时他的头发和络腮胡子就显得年轻而有光泽,非常引人注目。有时候,也呈现出柔和的深紫色。还有时,头发、络腮胡子长得露出了半英寸灰白色的部分。那模样就非常显眼,特别他是那络腮胡子,因为有的时候被光线一照,面庞下边的那一圈白色胡子几乎变成了透明的。于是,那一大把胡子就好像是整个儿同他的面孔分了家,好像并非和面孔联在一起,孤零零的。作为大副,他最喜欢,也最善于骂人。因为这是职务上的需要。但他那些辅助性的词汇,是其他大副们所不用的。这招对付懒惰的码头工人极为有效,同行业的其他大副可赶不上他。因为虽然他的咒骂并不亵渎神灵,但却如此神秘和可怕,甚至于如此吓人,比跟前甲板水手舱里的语言的威力要大五六倍。

戴维斯只是读过点儿东西,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他的字写得歪歪斜斜,难怪人家经常会认错。他是读书的,并且读得很多,很勤奋,不过他只有一本图书。那就是莱尔的《地质学》。他努力对这本书进行钻研,到了后来,竟然能够出口成章,满嘴都是些诘屈聱牙的科学术语,虽然他自己一点儿都不清楚也不管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用这些大字眼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能鼓起他手下的码头工人的劲头。紧急关头,他甚至会将一些传统的不敬之语破口骂出,再加进一些地质学术语,作为作料,然后再冠冕堂皇地责怪他所指挥的码头工人是上新世末期的老志留纪无脊椎动物,诅咒说要将他们一股脑儿打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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