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要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

【译文】

应当与人共同承担过失,不该与人共同享受功劳,共享功劳就会互相猜忌;可以与人共同忧患灾难,不要与人共同安逸快乐,安逸快乐就会互相仇视。

【注解】

患难:忧患灾难,谓艰险困苦的处境。见四二六【注解】

安乐:安逸快乐。见二九【注解】

【评语】

和别人共同担负过失的时候,那人必定喜悦。和别人共同分功的时候,那人必定发生嫉妒,所谓“利益在前,人所必争”。人对于争荣誉争报酬,千古以来不知道葬送了多少人的生命,毁坏了多少人的人格。如此看来,与人共患难易,共安乐则难了。从古到今,能够同享安乐共受富贵的例子不多,倒是兄弟相煎,君臣猜杀,父子干戈的例子俯拾皆是。争杀的原因大都为富贵、安乐而相仇。想想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寒暑,争名夺利的结果,到头来也不过是黄土一堆而已。中国历史上最能证明这种“安乐则相仇”的例子,就是发生在越王勾践与功臣范蠡(范蠡,前517-前448年,字少伯,春秋战国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辅助勾践廿余年,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文种(文种,?—前467,字会、少禽,一作子禽,春秋末期楚之郢,今湖北江陵附近人,后定居越国。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越王勾践的谋臣,和范蠡一起为勾践最终打败吴王夫差立下赫赫功劳。

灭吴后,自觉功高,不听从范蠡劝告继续留下为臣,却被勾践不容,受赐剑自刎而死。)之间的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说:“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试之’。遂种自杀。”还有宋太祖赵匡胤,虽说也不能和功臣共安乐,但他却没有像汉高祖那样屠杀功臣,而是在杯酒谈笑之间解除宿将兵权,这不但显得赵匡胤知恩尽道,而且也比历代屠杀功臣的君主高明得多。谁都知道这个道理,所谓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功名富贵恰似过眼云烟,偏偏是当局者迷,不到盖棺难以清醒。君王之于臣下尚且如此,一般人的彼此争名夺利不能共荣相安,更无足论了。人为什么只在患难之中才会团结呢?人在有过之时盼望别人的原谅,人在病中、在弱时盼望别人同情,可得势、强健时便忘乎所以。所以处人待世要勿争,争则陷入一种自寻的烦恼之中,不争则是与人相安的一种方式,而且欲为大事者连世俗之利都看不透,何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