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角活动是幼儿在自由状态下的自主活动,在这看似随意的活动中,蕴含着一定的教育目标, 而让幼儿能在区角活动中通过自主活动达到教育目标,就需要教师在整个活动中充分认识自己的作用、地位,时时把握好幼儿主体,教师主导的关系,并进行适度的指导。但在实际过程中究竟如何体现这种关系?教师应该承担何种角色,才能起到主导作用,,幼儿应该如何参与活动,才能体现出主体性?这些问题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答案,我们只有不断实践,积累经验,根据不同的情景,做出不同的判断与处理,才能在活动过程中产生有效的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的效果。

通过几年来的区角活动实践和探索,我对此有了一些体验和感受,并逐渐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激、扶、放”教学法。

一、“激、扶、放”教学法的内涵

激——着眼于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鼓励幼儿主动探求知识,积累经验。即“启发”中渗透“鼓励”,“鼓励”中体现“激趣”。

扶——主要指在探索的问题难以深化时,缺乏材料、学具时或发生纠纷问题等困难情况下,教师的支持与帮助。

放——即:开放性的环境(丰富多样且具开放性的材料、自主游戏的氛围、充分探索、质疑的时间和空间);开放性的心态(教师充分了解孩子,会解读幼儿的行为,理解幼儿的行为)

在实施的过程中,三者相辅相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激、扶、放”教学法是一种能体现幼儿的活动过程,幼儿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的现代教学模式。这种模式下的活动完全是自由的,幼儿自主地选择游戏材料,选择活动内容和合作伙伴,按照自己的想法意愿进行游戏,教师在活动中也完全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放手让幼儿创造性地、主动地活动,推动和激励幼儿在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激、扶、放”教学法能真正做到让幼儿唱主角,使幼儿成为活动的主人。

“激、扶、放”教学法的具体实施可 概 括 为 :

“大胆地放手——小心地观察——耐心地等待——适时地引导”

二、“激、扶、放”教学法的特点:

即:能充分实现幼儿学习的主体性,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能充分实现教师指导的同步化,发挥教师在幼儿学习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能让幼儿亲身体验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三、“激、扶、放”教学法的实施对教师的要求:

1、要学会观察与倾听。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对观察在教育中的重要性曾做过精辟的论述:“唯有通过观察和分析,才能真正了解孩子的内在需要和个别差异,以决定如何协调环境、并采取应有的态度来配合幼儿成长的需要。”这一观点启发了我们:区角活动中,教师不应只是在教室中忙碌的穿梭,不应成为施令的权威者,不该停留在表面现象的观察,而应站在幼儿的背后沉思而耐心的观察,真正从观察中获取幼儿个体与群体、环境与材料等的准确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调整对不同层次幼儿的指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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