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艾在深圳打工,怎么也没想到会和自己得亲哥哥闹上法庭。

原来,早在2013年6月16日,自己的哥哥阿宣和嫂子在深圳一家民营医院生育了女儿畅畅。而哥哥在办理畅畅的《出生医学证明》时使用了阿艾夫妻的名字。直至2014年5月,在为小侄女畅畅办理户口时,阿艾才发现自己成了之女的“爸爸”了。

阿艾当即表示了不满,要求哥嫂将畅畅《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姓名更换,而哥嫂确实以各种理由拖延。阿艾认觉得哥嫂的行为会影响自己和妻子今后的生育资格。万般无奈之下,阿艾选择了将哥哥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畅畅与阿宣夫妻有亲子关系,抚养权归阿宣夫妻所有。

宝安法院经审理确认了阿艾所说的事实,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结果,畅畅与阿宣夫妇存在亲子关系。最后法院支持了阿艾夫妻的诉求。

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建立必要审查制度

近年来,随着DNA技术的应用推广,因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逐年递增,此类纠纷的法律疑难点也随之呈现。

法官建议,医院对于出生医学证明要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办案法官在实践中发现一些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是同时对子女的父母均需要通过亲子鉴定以确认亲权关系,众所周知,身为母亲需办理住院手续之后入院分娩子女,而有些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连子女的母亲信息都未经审查而予以办理,这种情况应当予以重视并杜绝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