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才能自立—— 幼儿良好生活习惯中动手能力的培养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要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幼儿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这里明确指出了要把培养幼儿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作为我们的主要教育目标之 一,同时也是对幼儿进行智育的根本任务。

动手能力,顾名思义,就是需要幼儿动手,发展幼儿的动手能力,小班幼儿刚入园,手部肌肉协调性差,他们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但又时常对自己缺乏信心。所以,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对他们进行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

一、兴趣是幼儿学习的原动力,趣味性将使教师组织的各种活动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幼儿刚入园,特别是对于3岁多的孩子来说,往往连自己的茶杯、毛巾认不清,虽然都有标志,但效果往往不是很理想。造成这样那样的结果,很大因素在于这些标志都是老师事先做好的,等幼儿入园后指定给他们。相反,我们从幼儿的兴趣出发,让幼儿根据意愿选择自己喜欢的图案,并把这些图案粘在幼儿身上,然后逐一让幼儿去茶杯架,毛巾架上找到相应的茶杯、毛巾。幼儿建立初步印象后,在通过平时的经常检查、督促进行强化。有时幼儿拿错了茶杯,别的孩子就会说:“我的‘小白兔’茶杯不见了。”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建立了最粗浅的对应概念。

又如,幼儿进餐前,洗好手后往往不能自觉养成保持手清洁的习惯。于是,我们将双手捏紧做大炮,幼儿开心极了,也学着架起“大炮”,我马上说“以后我们洗好手就来开大炮,好吗?”孩子们同意了。以后,如果幼儿忘记了,我们只要做一个手势,他们马上就会改正。

二、幼儿好的生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成人的耐心帮助。

孩子年龄越小,对于许多生活习惯的正确与否,就越没有准确的标准。对于幼儿的不良行为,教师不能简单的指责、阻止,而应正确、耐心的讲解、示范,让孩子有一个可效仿的榜样,如幼儿在入园初,许多孩子拿椅子时只用一只手拖着椅子走,不懂得轻拿轻放,而且时常翘起椅子或以弄翻椅子为乐。“小椅子为什么会哭呀?”“小椅子生气了,不愿意和我们做朋友了,怎么办?”孩子们说:“不拖椅子,不把椅子弄翻。”幼儿的感情一下子投入到故事中去。然后,我们给孩子们做了示范,并详细的讲解怎样双手拿椅子,怎样轻轻放下椅子,又请小朋友做给大家看。孩子们模仿着我们的样子双手轻轻拿起椅子,小心翼翼的放回座位,从此,拖、撞的现象减少了。就这样。教师的示范帮助幼儿建构了正确的概念。每一次搬椅子时,总会有一些孩子望着我们说:“老师,是这样搬吗?”看到我们微笑的延伸,他们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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