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在一八七二年,我写了另外一本叫做《艰苦生涯》的书。那时候我已经将《傻子国外旅行记》出版了,版税是百分之五,也就是说大概每册两角二分钱。现在又有好几家其他的大公司为我提出了更加优惠的出版条件,其中一个公司愿意出百分之十五的版税,另一个则愿意将全部收益都归我,条件非常简单,只要在我的书中为他们的公司印些广告就行了。

于是我连忙写信请布利斯来对这件事情进行商讨,他来到了埃尔迈拉,如果当初我对出版行业的了解便像现在这样多的话,我肯定会向布利斯要求获得除去成本之外全部收益的百分之七八十,而这个数目再公道不过了。不过对于生意,我一直都是一窍不通,并且也不愿意去学,我只是告诉布利斯说,我不想离开这个公司.也不想提过高的条件。我说,我想,除去成本之外,我想获得一半纯利润,听完之后他兴奋地说那是完全应该,完完全全应该的。

他回到了自己的旅馆,拟好了合同,下午便带到了我家。我发现其中有些问题,合同上并没有出现“一半利润”这样的字眼,取而代之的事百分之七点五的版税。我让他解释一下,我说,当时的说法不是这样嘛。他说:“是啊,不是这样,但是,为了简便起见,就写成了版税多少——因为这百分之七点五的版税正好代表了一半利润,还能够略多一些,并且这还是按照卖十万册来计算的,只有销售量超过十万册时,出版公司所得的那一半收入才会略多于你所得的。”

我有些怀疑,有些疑心,但也不能确定,于是我问他能否就此进行赌咒发誓,他立刻伸出手来,进行赌咒和发誓,又将他刚才所说的话,一字不漏地重复了一遍。

啊,我花费了九年或是十年的时间才清楚他所发的这个誓是假的,只有对虔诚信教的人或是真正的君子来说,赌咒发誓才有效力,事实上,那百分之七点五的版税都不到利润的四分之一。但是这段时间之内,我已经将自己的几本书全部交给了布利斯出版,抽取的版税为百分之七点五,非常明显,在这之外的钱都被他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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