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在学校出了安全事故,通过班主任出面协调,是最理智的办法,也会得到最佳的处理结果。

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做游戏。小白在游戏过程中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虽然小白在学校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医药费。有朋友告诉小白的妈妈,孩子是在学校摔伤的,学校也应当承担责任。也有朋友说,学校和老师没有责任,因为是小白自己扭伤的。小白的母亲不知道学校究竟有没有责任?

如果你问一个校长,学校管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答案一定是“学生安全”。学校领导最怕的是学生出安全事故。老师最怕的也是这一点。但是我们都知道,学生是 “活机器”,尤其是小学生,精力充沛,在学校磕磕绊绊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没有哪一所学校能保证学生不出事故。而当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故以后,多数家长往往也是糊里糊涂,如果孩子是轻伤,也就自己处理了。如果孩子受了较重的伤害,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追究责任。

其实,孩子只要在学校出了安全事故,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都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这个责任的大小也会根据具体的事情来划分。

小白若是在体育课上扭伤了脚,学校一定得负责任。但如果老师在做游戏前告知了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进行了监管,责任会比较小,如果未告知未监管,责任较大。

当孩子在校已经出了事故,学校和老师也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并积极出面协调解决时,家长应该以理解宽容之心对待,尽量与学校分清责任,达成共识,让事情有个圆满的结果。如果家长的态度过于强硬,要求实在过分,最终闹上法庭,不见得是件好事。

刘先生的儿子亮亮在学校下楼梯时,被后面的小林同学一挤,脚下一滑,不慎滚下楼梯。造成了小臂骨折。刘先生念在自己学过法律,他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拿起照相机在儿子摔伤的位置从各个角度“啪啪啪”拍了无数张照片。

亮亮被带到医院以后,医生经过诊断,给亮亮进行了手臂的固定,并告知亮亮的家长,孩子两个月之内就能完全康复。

刘先生和小林同学的家长齐聚在校长办公室里协调此事。小林家长首先向刘先生道歉,虽然小林也不是故意挤亮亮下楼梯的,但事故已经发生,小林家长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校长协调说:“经过调查,当时亮亮和小林一前一后地下楼梯,亮亮突然停驻,小林来不及‘刹车’,才将亮亮挤下了楼梯。所以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医药费。如何?”

小林家长点头同意,但刘先生认为不合理。他说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亮亮停止脚步的原因是看见楼梯上有一滩水,他想跨过这滩水,楼梯上有水是学校的安全隐患。刘先生随即甩出一沓照片为证。他认为小林家长和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校长不同意了,校长说学校在楼梯的转角都有明显的安全指示牌:“上下楼梯切勿拥挤,注意安全。”从学校的角度,是进行了安全告知的,至于那滩水,完全是偶然。况且,那么多同学经过那里都未出事,亮亮出事也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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