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幼儿园的园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 幼儿园要主动地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的活动,并纳入幼儿行为规范教育中,与幼儿园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工作,定期组织对幼儿园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5、 幼儿园要加强内部自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原则强化各岗位责任,并责任到人,幼儿园保健室应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6、 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1) 园长是幼儿园信息传报的责任人。

(2) 明确报告的范围、途径及要求。

(3) 明确对突法事件应急处理的程序。

7、 完善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8、 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事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时间,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响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