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明光市承担5个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任务,通过调查摸底确定在桥头镇、古沛镇、三界镇、张八岭镇、管店镇建设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和市领导签订了责任书,成立了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明确了责任人和联络员。同时,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明光市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市2010年5所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标准、管理模式等,制定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并建立评估督查考核制度,对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实行分级考核。目前该项目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