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保护生命特别是婴幼儿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不争的共识。每个生命在初期几年中都呈现着共同的特征:他们快速成长但远未完善,可塑性极强又知识匮乏,探索与活动的欲望强烈但是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又很薄弱。面对这样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不点”,作为年轻父母的您是否会苦恼,会不知所措呢? 这里我们给您一些建议,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封“苦恼妈妈”的来信

有这样一封署名“苦恼妈妈”的求助信,信上说:“我是一名两岁男孩的妈妈。看着他一天天健康活泼的长大,我曾经欣慰无比。但是转眼间,两岁的他却成了我的心病。他不是一般的淘气,登高爬梯是家常便饭,什么东西都爱往嘴里鼻子里塞,最近他又迷上了家里的电器,尤其是电源插座,我发现他好几次要用手指头往插孔里插。为了他,我们一家人也产生了矛盾。孩子他爸说小孩子磕磕碰碰很正常,没必要大惊小怪,还拿自己脑袋上的伤疤来举例证明。爷爷奶奶也不怎么说他,就是天天护着他,俨然是两个老保镖,一天下来也是心力憔悴。我也教育过他,吓唬过他,甚至还打过他。但是好话说尽,软硬兼施,对他却起不到什么作用,有时还对我们发脾气,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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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呈逐年递增趋势,已成为儿童死亡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近一半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家中。

33%的家长对哪些是意外伤害不很清楚;只有50%的人认为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岁-14岁儿童的首要死亡原因;超过40%的家长对空饮料瓶装化学剂会威胁孩子没有清楚认识;只有62%的人认为孩子是不能一个人单独留在家中的;24%的家庭把暖水瓶或饮水器放置在儿童伸手可及之处;还有23%的家庭在窗台边放有可攀爬的桌凳。

儿童意外伤害类型表现为:跌落、锐器伤、中毒、烧烫伤、意外窒息(溺水)、电击伤、动物咬伤、被下落物击伤、机械伤、交通事故等。

对“意外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意外的发生并不完全是偶然的,只有极少数“意外”是真正的意外,而绝大多数所谓“意外”,都可以找出直接或间接的原因。

《儿童权力宣言》:“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健康领域培养目标中的描述:“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我们的看法与建议

了解孩子 学龄前儿童生理和心理的特点决定了整个学龄前阶段都是意外高发和易发时期。一岁半到两岁半的孩子就会表现出强烈的自主独立和活动的欲望,大人越是阻止,孩子越是开心。发展和认知心理学称孩子的这个时期为“第一反抗期”。这个时期的出现是孩子成长和成熟的一个标志,并非坏事,但从安全角度看,这时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应引起家长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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