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内华达以后,我担任了旧金山《晨访报》的记者。而且我还是唯一的一位记者。没有别的人了。工作一个人干不了,可又不需要两个人巴恩斯先生是这么个想法,他是报纸的主人,自然比别人更懂得这一点。

每天早上九点钟,我便得上警庭去一个钟头,对前一晚发生的争吵事件作一个简短的记录。一般是爱尔兰人与爱尔兰人之间。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争吵。偶尔变化一下,也有两个种族之间的争吵。每天的证据往往是前一天证据的翻版,因此每天的工作极端单调。沉闷。就我所知,对之唯一有点兴趣的人要算是警庭的译员了。他是个英国人,却非常熟悉五十六种中国方言。每隔十分钟,他便换一种方言。这种锻炼使他精力充沛,脑子很清醒,和记者不一样。然后,我们得去高等法院,记录下前一天作的判决。所有这些法院都被列入“日常新闻”这一栏内。这些是新闻的可靠来源。在一天的其余时间里,我们就找遍全市各处,尽可能搜集一些资料,用以塞进各栏而如果没有什么火警可以报道的话,我们就编造出一些来。

晚上,我们就往六家戏院去,去了这家去那家:每周七个晚上,每年三百六十五个晚上,天天如此。我们每一处停留五分钟,把戏剧或歌剧看上一两眼, 然后凭了这一点就“详细报道”这些戏和歌剧。并且,如人们所说,一年到头,每晚上绞尽脑汁,力争在说过了几百次之后,对这些演出说些什么新鲜的话。从那一天起,直到今天,四十年来,我每次在剧院外边张望,就不免像“雷缪斯叔叔”说的那样,感到不快至于里边如何,我可以说几乎一无所知,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很少去看,也不想去看,不论人家怎么劝说,我这个习惯改不了。

从每天早上九十点钟到晚上十一点钟,为了搜集材料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以后,我便拿起笔来,用词句凑成拙劣的作品,报道的范围越广越好。这委实是可怕的苦差事,没有灵魂的苦差事,可说是毫无趣味。对一个懒汉来说,这是在服可怕的苦役,而我生来就懒惰。尽管我今天并不比四十年前更懒些,不过那是因为我在四十年前便已达到了懒惰的顶峰,因而再也超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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