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本记录中,既可以对幼儿的语言运用、语言表达情况进行事实描述,也可以依据事先设定的标准进行等级的评定。前者如“幼儿语言发展滞后的个案研究”中记录了这样一个事实:有一次,她拿着玩具,往我身边一站,眼睁睁地望着“我”,把玩具往“我”手里塞,“我”估计是想让“我”和她一起玩,“我”就问她: “想和我玩吗?”她用力地点了点头。我们玩的是积木,玩了半天,她没有说什么,没有搭出什么东西。后来“我”搭了个房子,说:“我搭了个房子,漂亮吗?” 她点了点头,然后过了一会儿,她也搭了一个房子,问“我”:“我搭了一个房子,漂亮吗?”她说话的时候显得很高兴,“我”给了她鼓励的目光,并且表扬她的房子很漂亮。后来她每搭一个东西都会很兴奋地问“我”:“漂亮吗?”表明她对这种交流很有兴趣。通过这次交往,教师发现她并不是不想说,而是她不知道怎样表达。应该注意的是,在描述客观情况的过程中,要确保所记录的信息是客观具体的,避免从旁观者的立场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主观评定,使记录的情况掺杂过多的感情色彩。如上例的“显得很高兴”,教师可以把幼儿高兴的动作表现、神情描述出来,这样有利于其他人对幼儿的情况进行审视,形成自己的主观感受,自己达成对幼儿发展情况的理解。

仍然以“开展分享阅读活动促进幼儿交往能力的发展”这一课题研究为例。在“听”这一观察项目中,教师事先设定了不同的等级,第一等级表示幼儿“喜欢听故事;不能集中注意听别人讲话;不能理解说话的内容,不会执行指令和要求;不能听出故事的主要内容”。第二等级表示“喜欢听故事;有时能集中注意听别人讲话;有时能理解说话的内容,有时能执行指令和要求;有时能听出故事的主要内容”。第三等级表示“非常喜欢听故事;能集中注意听别人讲话;能理解说话的内容,会执行指令和要求;完全能听出故事的主要内容”。教师在进行观察的过程中,根据个体的情况可以当场在相应的等级做上记号,对幼儿“听”的情况进行评定。当然,进行等级纪录的时候,适当地描述与幼儿相应的发展项目是非常有价值的,这可以避免当场评定的不严谨,并可以获得来在评定等级中列出来的额外信息。另外,进行等级记录时,应该对幼儿项目的等级情况进行仔细考虑,既要确保每一个等级围绕评价项目,比较全面地涵盖评价内容,又要确保等级间不相冲突和矛盾,具有层次上的递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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