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中院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5·12”系列拐卖妇女儿童案公开宣判。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耿柱存(女)、敖显跃、吕昭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陈梅菊(女)、陶汝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陆大飞(女)、王琼芬(女)有期徒刑15年;同时以拐卖儿童罪对其余11人判刑。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曲靖市连续发生多起儿童“失踪”案件,曲靖警方成立“5·12”系列拐卖妇女儿童专案组。专案组转战云南、贵州、河南、山东4省10余个市、县,行程两万余公里,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成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8名(妇女1名,儿童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