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外部的技法范畴,“韵律”则属于艺术的内涵神采,它们二者的有机结 合和渗透,才能真正体现中国古典舞的风貌及审美的精髓。换句话说“身韵”即“形神兼备,身心并用,内外统一”这是中国古典舞不可缺少的标志,是中国古典舞的艺术灵魂所在。身韵,虽然风格源是明显的,但它已不能再冠以“戏曲舞蹈”之名,它的从戏至舞的蜕变已基本完成。它已摆脱原戏曲舞蹈对角色行当的千变万化,然而不管怎样变,又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个“一”和这个“变”都是一种艺术难得的性格,也是一门艺术的美学的要义。

一个成熟的民族舞演员在舞台上展现的动作之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和艺术魅力,是因为体现了“形、神、劲、律”的高度融合,这正是中国古典舞身韵的重要表现手段。“形、神、劲、律”作为身韵基本动作要素,高度概括了身韵的全部内涵。形,即外在动作,包含姿态及其动作连接的运动线路。神,即神韵、心意,是起主导支配作用的部分。劲,就是力,包含着轻重、缓急、强弱、长短、刚柔等关系的艺术处理。律,也就是动作本身的运动规律。这四大动作要素的关系,是经过劲与律达到形神兼备,内外统一。其规律是“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力与形合”。这都是精辟的概括与提炼。而这些文字又与元素性动作高度统一、谐调,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美学理论。

1、形

形是指形体外部的动作。它表现为形形色色的体态,千变万化的动作及动作间的连接。凡是一切看得见的形态与过程都可以称之为“形”。形是形象艺术最基本的特征,是古典舞舞魅之依附,是古典舞之美的传达媒介。

众所周知,通过对传统艺术在审美特征和各种典型舞姿的剖析,得出了在“形”上必须首先解决体态上“拧、倾、圆、曲”的曲线美和“刚健挺拔、含蓄柔韧”的气质美。中国舞在人体形态上强调“拧、倾、圆、曲”,仰、俯、翻、卷”的曲线美和“ 刚健挺拔、含蓄柔韧”的内在气质。从出土的墓俑和敦煌壁画中不难看出这一点是由古至今一脉相承而不断发展演变的。如秦汉舞俑的“塌腰蹶臀”、唐代的“三道湾”、戏曲舞蹈中的“子午相”“阴阳面”“拧麻花”,中国民间舞“胶州秧歌”的“辗、拧、转、韧”,“海洋秧歌”的“拦、探、拧、波浪”和“花鼓灯”的“ 斜塔”,武术中的“龙形猿步”、“八卦”等无一不贯穿着、人体的“拧、倾、圆、曲”之美。掌握体态及造型的曲线美还需要具有相应的素质能力。因而它也是一种技法,人体的“拧、倾、圆、曲”是整体的形象。从局部来看“头、颈、胸、腰、胯”,“肩、肘、腕、臂、掌”,“膝、踝脚、步”都有其特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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