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问他:“路易士,成为一个名人有什么感觉呢?”他回答说:“烦死了!”如果所有的来信都要回信的话,可能连写小说及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他将大部分的来信都扔进暖炉中,然后静静地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他非常讨厌别人找他签名,也很少参加形式化的晚餐会,即使是文学爱好者之间的聚餐也难得参加。对于别人说他是经过一番奋斗才有今日的成就,他会不以为然地说:“许多作家常会提及成名前曾经历过多少苦境,而自己又是如何奋斗过来的。我非常不喜欢谈论这种事,美国有太多并未吃过苦就成名的作家。”

我反驳说:“你从前为了做早餐,提早两三小时起床到厨房的桌上写作;又因为负债150元,洗衣煮饭都得自己动手,但你从不曾停止过写作。而且那时候花6个月完成的作品,竟然只卖了两块钱而已。”

他回答道:“那不算是什么辛苦的事,我不过是努力练习写作罢了,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满快乐哩!”

我又问他,至目前为止作品一共卖了多少钱?他竟然完全不知道,我又说:“大概的数字总该知道吧?”他回答道:“我真的不知道,即使是大略的数字也不知道。”

那么,成名作品《大马路》的收入总该清楚吧?结果他还是不知道,而且他根本不关心这类事,完全交由律师、会计师处理。

辛克莱·路易士有相当丰富的经历,他父亲是明尼苏达州的乡间医生,当他为患者施行手术时,辛克莱便在旁边为患者麻醉;他也当过家畜船的水手,曾经横越大西洋;后来又搭乘三等舱到遥远的巴拿马找工作,还写过童谣赚取稿费,也曾将短篇小说卖给杰克。伦敦,后来又到以聋者为阅读对象的杂志社担任助理编辑。

他几乎不曾做过运动,他认为开计程车的门再坐上去,就已经是一种运动了!

他对运动完全不感兴趣,他所知道的运动选手,只有棒球选手贝比。罗斯及足球选手雷德。格兰吉。

“听说你以前曾被三家报社革职,这是真的吗?”

“不,一共是四家。”他回答道。

“对于立志成为作家的年轻人,你有没有什么建议?”对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完全没有。”他认为不论做任何事,他人的建议都是无补于事的。

有一天,辛克莱·路易士接到一通电话,对方以瑞典腔的英语告诉他已获得诺贝尔奖;路易士因在明尼苏达州有几位瑞典籍的朋友,所以认为这通电话是他们的恶作剧,于是也以开玩笑的口吻和对方胡扯一番。

可是,经过两三分钟后,他终于了解这并不是一通恶作剧的电话,他吃惊地张大嘴巴,世界文学界最高荣誉的诺贝尔奖,就这样突然地降临到他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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