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强调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尊重人,注意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来调动幼儿园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保教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三制”管理──教师聘任制、岗位考核制、结构工资制,是实现以人为本和科学化管理的最有效途径。现结合我园的初步经验简单介绍一下幼儿园的 “三制”管理。

一、引入竞争,建立教师聘任制

我国《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育队伍,将会直接关系到幼儿园的存亡与发展。实行教师聘任制能不断地激励教师提高素质,提升办园整体水平,使改革中求发展的办园理念得以落实。因此幼儿园应制定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以形成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教师聘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涵。

一是招聘。通过科学设定招聘考核程序,达到竞争择人,任人为贤,从而为幼儿园招聘到专业、层次、年龄和能力都合适的教师。

二是聘任。聘任中要充分体现择优上岗的原则。首先要根据办园规模确定岗位职数,而后,在年度考评基础上确定受聘资格,考评等级必须是优秀或称职者才有资格参加聘任;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均没有参聘资格。聘任方法可多种多样,一般采取逐级聘任。如纵向方式可采取上级主管部门聘园长,园长聘班长,班长聘副班和保育教师;横向方式可采取园长聘助理、专任教师和其他部门员工。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可在考核基础上,采取自荐和民主推荐方式选聘。聘期一般为一年,以后每年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聘任。通过逐级聘任,可以进一步明确职责,不断地使整体得到优化组合。

三是淘汰。有效的淘汰能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和调整,以适应组织目标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淘汰?与聘任相对应,没有参聘资格者便被淘汰(视为落聘);此外,受聘教职工在聘期内,如有严重违反规定的,上一级有对下一级随时终止聘任的权力(视为解聘)。

四是换岗与离岗。即对被淘汰者采取换岗和离岗。这项工作难度很大,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落聘与解聘的各类人员的考评结果、换岗或离岗的制度规定及时间要求、工资待遇等要作明确规定并向本人公布。一般来说,外聘职工,若落聘或解聘,即限期调离;正式职工,落聘或解聘则应向其提供换岗一年的机会,如再不能胜任又没有潜力胜任时,则要作出离岗要求;对限期调离的教职工要按程序,书面提交幼儿园工会、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和人事处审批后,通知本人,并要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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