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幼儿园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基本反馈机制,是深化幼儿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将教育评价作为同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相并列的四个基本领域之一进行了专门阐述,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无论是从事幼儿教育实践,还是进行幼儿园课程研究,或是开展幼儿园科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等等,都离不开评价。没有评价的参与、调节和指导,就不可能推动幼教改革的深入进展。新《纲要》强调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这些要求都清晰地凸现了当今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发展性目的,尤其是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实施能促进教师的反思性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问题的提出

审视、反思传统的幼儿教师评价,的确存在着许多与新《纲要》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传统的对教师评价的缺陷: 传统的教师评价注重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考核与鉴定,这虽然有助于发挥评价对教师的管理和规范职能,但同时,也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其主要表现为:

(一)传统的对教师评价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传统的评价观是以幼儿的知识掌握程度来衡量教师的教育质量,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教师往往对开发幼儿智力给予极大关注,而对幼儿适应现代社会的素质很少关心,对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不高。使教师难以更新专业知识,难以学习和接触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导致教师的知识结构、教育教学观念等很难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从而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及整个教师职业的专业化。

(二)传统的教师评价不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过去,我们经常采用期末测试班内幼儿的方法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以至于出现了教师临时灌输、强化训练的不良现象。许多平时工作踏踏实实的教师常常成绩不理想,而那些会耍“小聪明”的教师反而成绩突出。这样的评价不仅不能反映出教师的真实工作质量,还大大挫伤了一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传统的教师评价不利于教师间、教师与领导间的团结与合作。

传统的教师评价以管理和奖惩为主要目的,直接关系到教师职位的升迁和发展前途。在这种情况下,评价可能引发教师之间的激烈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不利于教师间团结合作。再则由于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并不是平等的关系,由于缺乏与被评教师之间的民主、平等的交流,评价人员难免产生居高临下的心理状态,或以挑剔的眼光对待被评教师,这容易导致教师对评价活动产生抵触心理及教师与领导间的隔阂,不利于教师积极主动地配合评价工作。

可见,传统的幼儿园教师评价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多是以奖惩为目的,把教学评价本身当作目的与终结,这样的评价是面向“昨天”的。而新《纲要》要求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幼儿发展和教师不断提高、改进教育实践的功能。因此,探索一条科学评价教师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已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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