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坚持长期读书,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自觉阅读书籍、报刊,包括网上的电子文本阅读。

2.能带动学生、教师、家长共同读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大家,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能把读书与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并积极参与学校的读书交流活动。

4.在《海燕报。教师版》《海燕报。综合版》《海燕报。家教版》《海燕。杏坛》及学校网站上发表自己读书心得,或指导学生发表文章等。

5.有自己的博客。

6.个人藏书不少于200册;每年购书不少于15册。

7.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或者指导学生发表文章。

二、评选办法

1.各级部(处室)各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校初评。

2.参评教师填写“十佳读书人物”推荐表。

3.提交材料:教师本人发表或获奖的文章(2008年以来,最多5篇),指导学生撰写的文章(2008年以来,最多10篇)。

4.2012年的读书笔记或者随笔感悟等证明自己读书的相关资料。

5.个人藏书照片。

6.评选结果公示3天,最后给予表彰。

(另外,各级部(处室)要发现新人才;去年荣获“十佳读书人物”的老师也可以参加今年的评选,除按照以上办法参加评选外,还要提交一年来的读书总结。)

三、奖励措施

荣获本届“年度十佳读书人物”的教师,自行购书专业书籍(可含部分人文性书籍)200元以上,学校报销200元(在2013年3月30日前凭购书发票办理)。

四、评选材料上交时间:2013年1月1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