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是因为两三岁儿童在动作能力方面的发展。他们身体活动能力已经较强,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做。因此他们就渴望扩大独立活动范围,不断尝试去独立完成新的事情。但这些要求往往会受到家长的阻拦和限制,因此就会产生反抗。

第二,这是因为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原先,儿童还不能区分自己的意愿和别人的意愿。现在,他们已经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是让“我”做的,哪些事情是“我”想做的。因此,他们就想顽强地表现自己的意志。但是这种表现往往与成人的规范相抵触,于是孩子就会有挫折感,从而导致反抗行为。

第三,这是因为两三岁儿童在许多方面发展得不成熟。两三岁儿童的情绪控制能力还很弱,一旦他们感到不满,就会以直截了当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吵嚷、哭闹等。他们不会像大些的孩子那样用拐弯抹角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往往被大人认为是故意作对。其实,他们无非是忠实于自己的想法,并非针对某个具体的人。两三岁儿童的思维发展水平也还不高,他们的思维缺乏灵活性,因此常常显得死心眼儿。他们的时间概念还不强,因此哪怕告诉他只等五分钟他也不能忍耐,凡想做的事情必须立即去做。这些都会导致儿童的反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