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湖南报告手足口病病例4201例,其中重症病例24例,死亡1例,病例数比上月增加89.15%。居前5位的市州依次为:长沙(673例)、邵阳(481例)、娄底(441例)、湘西州(435例)、郴州(405例)。

4月22日,湖南省卫生厅发布《湖南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2013年版)》,省卫生厅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成立7个由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重大手足口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根据方案,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可建议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停课关园(校)10天,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措施建议书。

根据方案,应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患儿及早就医,并遵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方式进行隔离治疗,对需要退热的患儿慎重选择退热药物,常用退热药物有乙酰胺基酚和布洛芬,严禁使用激素退热,禁止使用氨基比林、复方氨基比林等吡唑酮类药物。

聚集性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但不足5例手足口病病例。

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发生2例及以上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