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全美幼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简称NAEYC)理事会达成一致意见:开发早期学习标准应成为协会目前发展的一个优先课题。与全美幼教协会长期协作的美国教育部早期儿童专家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arly Childhood Specialists in Stat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简称NAECS/SDE)立即积极响应。经过两年多的调查与研究,全美幼教协会理事会和美国教育部早期儿童专家协会成员于2002年11月一致通过了一项重要的联合声明:《早期学习标准:为成功创设条件》。该声明已被美国学校高级首脑委员会和美国儿科学会认可,也得到全美小学校长协会响应。

一、《早期学习标准:为成功创设条件》的框架概览

全美幼教协会和美国教育部早期儿童专家协会联合发布的这份声明,提出了有效开发和实施早期学习标准的四个基本条件以及每个基本条件所蕴含的内容。

第一个基本条件:有效的学习标准的内容和预期的结果必须是有意义的、与儿童的发展相适宜的

该条件包含如下内容:(1)早期学习标准应关注早期儿童的发展和学习的所有领域。(2)早期学习标准必须对儿童目前的生活和未来的学习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3)早期学习标准应把研究建立在早期学习发展的特点、过程、顺序、远期成果的基础上。(4)早期学习标准在确定学习内容与预期结果时应该与儿童的实际年龄或者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个基本条件:有效的学习标准的开发与修订是参与者协商沟通的过程

该条件包含如下内容:(1)早期学习标准的开发和修订离不开相关专家的鉴定。(2)早期学习标准的开发和修订需要众多参与者的介入。(3)早期学习标准的参与者应该有权利共享标准开发过程的各种信息。(4)早期学习标准的开发和修订是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系统、互动的过程。

第三个基本条件:有效的学习标准只有通过有利于所有儿童发展的实施过程和评价才能获得成效

该条件包含如下内容:(1)早期学习标准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符合儿童兴趣和能力的公平有效的课程、课堂实践和教学策略。(2)评价儿童发展的工具应具有技术性、发展性、文化性的特质,能产生广泛的、有用的信息。即能清楚地反映学习标准中所界定的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结果。(3)所获得的评估信息必须有利于儿童的发展,而不能用它来惩罚儿童或将儿童分等。评估和责任核定系统应有助于教育实践和教育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四个基本条件:有效的学习标准需要早期儿童教育方案、教育专业人士、家庭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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