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纲要》为幼儿园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对幼儿园课程有了新的理解,即课程可以追随幼儿的经验与生活,既可以由教师预设,又可以由师生共同引发或幼儿自发生成。同时《纲要》提到“教师应该成为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这是对教师的要求,对教师的期望,同时也让我们明白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应与幼儿园课程改革同步。

幼儿园课程在今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狭义的课程论,成为一个包括显性课程和潜在课程在内的大课程观。国内外环境、家庭、幼儿园及社区文化生活气氛,师幼、同伴、亲子等关系无不对幼儿的发展产生影响,作为教师群体中的幼儿教师,在面临教育新特色、课程新理念的同时,要尽快从传统的教师类型转型为符合课改需求、时代需求的教师。那么,课程改革中需要什么类型的教师呢? 一、课程改革需要引导、鼓励型教师。 信息社会呈现出开放的教育,幼儿的学习渠道比以往丰富许多,如各种书刊、电视节目、互联网等。在这种情况下,幼儿教师已经不再是幼儿获取知识的唯一源泉,如果继续充当课堂上的“知识传递者”的角色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还会禁锢幼儿的头脑和思维,限制幼儿对外界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从而防碍幼儿更好、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所生长的环境。因此幼儿教师的角色必须转换,从输出型的教师转换成为引导型的教师,即幼儿教师应该从知识的传递者转换成为幼儿认识世界的引导者和支持者。 作为幼儿认识世界的支持者,幼儿教师是鼓励幼儿“士气”,帮助幼儿克服困难并在关键时刻给予有力援助的“后盾”。如幼儿教师可以通过肯定幼儿在优势智力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帮助幼儿树立起自信心,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幼儿意识到自己在优势智力领域活动中表现的智力特点和意志品质(如持久的注意力、积极主动的思维、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坚持到底的韧性等),然后有意识地引导幼儿将这些智力特点和意志品质迁移到弱势智力领域中。同时在幼儿完成了需要自己克服重重困难并付出巨大的意志努力的任务后,教师要及时肯定、赞扬他,并在适应的时机提出需要幼儿进一步发展的任务,从而巩固幼儿取得的成绩,并促进幼儿持续向前发展。 二、课程改革需要创造型教师 。 作为创造型的幼儿教师,必须首先树立每个儿童都具有创造力的信念,让具有不同个性特征、不同发展类型的所有幼儿的创造能力都能够自由迸发,并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够创造性地生活、学习和发展。其次,幼儿教师要树立创造力是可以培养的信念,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工作为幼儿提供一个宽松、愉快的有利于激发幼儿创造的环境,促进他们创造意识的萌发和创造能力的发展。最后,每个幼儿教师要树立创造力必须培养的信念,并在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中把幼儿创造能力的培养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给幼儿提供各种能亲自操作、探索的实践活动,在幼儿亲自动手、动脑的主体性活动中把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落到实处,努力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教育工作使每一个幼儿初步具有未来社会要求的基本能力——创造力,进而为国家在未来社会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奠定人才基础。幼儿教师应该让以上几种信念成为自己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自己进行创造教育实践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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