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南充市民王丽(化名)接到南充市食药监局的10万元奖励时,显得非常惊喜:“真不敢相信,一个举报居然牵出了几十万元的问题奶粉,为此还获得10万元的重奖。”她也因此成为我省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来,获得单笔奖金最高的个人。

吃了新奶粉孩子拉肚子

“前段时间,我在商场购买了两个品种的婴幼儿奶粉,儿子吃后有些拉肚子,于是就去咨询当医生的朋友。”王丽透露,医生朋友查询了相关资料说,这个产品使用的是进口奶源,配料是以乳制品为原料,但是生产厂家取得的是湿法工艺,依据企业生产婴幼儿奶粉申证审查细则,湿法工艺必须是使用鲜牛奶,厂家可能是把乳制品还原再来生产的该产品。

此外,该产品强调添加3600万益护因子和专佳蛋白,但是根本不见这两种配料。

举报问题奶粉

在医生朋友的鼓励下,王丽尝试向南充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投诉。

南充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国办发[2010]42号中第一条2项规定,把乳制品还原再生产乳制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产品特别添加3600万益护因子和专佳蛋白,但是配料表里根本不见这两种配料,明显不符合GB7718中3.1、3.4的要求。“两个产品货值金额达27万元,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对销售以上两个产品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共罚130多万元。”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南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及货值规模,依法对举报人给予了10万元的重奖。

举报问题食品药品最高可获奖30万元

="div120">2014年以来,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南充、泸州、资阳、遂宁等10余个市州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群众 发 现问题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但凡举报信息属实、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且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执法部门掌握,根据货值规模,将依法获得单笔最低50元、最高30万元不等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