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国家的立国之根本。所有教育制度及改革措施无不围绕提高教学水平、增进教育质量而进行。这些制度和改革举措总体说来分为三大块:学生、教师、教学环境。围绕这三大块,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探索最具效益的教改之路,其中,日本政府为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推出了教师评价制度。

一、教师评价制度的由来

100年来,日本从落后的封建小国一跃成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光明发达的动力是教育;从战后的废墟上得以再建和复兴,其崛起的秘诀是教育;迅速取得令世界为之震惊的经济业绩,其成功的关键还是教育。正因如此,日本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对教师要求也很严格。进入教师队伍,必须经过资格考试,修完规定学科和学分,取得教员许可证。同样,教师行业在日本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一般享受终身制待遇,令人羡慕,受人尊敬。凡事必有两面性。教师队伍的旱涝保收渐渐显示出了不足:教学死板,没有创造性,教师缺乏主动性和活力。在这种情况下,1958年,日本推行了教师评价制度。

教师评价制度的总体框架由工作成绩、特殊贡献、总体评议三项构成,具体评价方法是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担当的职务等进行综合评判,然后分出A、B、C三个等级,由校长记入工作评定书。评定结果既不通知教师本人,也不与人事调动、工资升降相挂钩,只用于对教师进行一般性的指导和帮助。

这项制度对教师的制约和管理功效不大。1996年,日本桥本政府提出了“六大改革”,其中“教育大改革”被列在首位,被视为推动其它五项改革的根本保障。

所谓教育大改革,就是既要改革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教育体制,又要改革制约教育发展的相关制度;不但要调整教育结构和内容,更要调整师资队伍,完善教师的管理制度,使教育向国际化、市场化、自主化的方向发展。在这股巨大的教改浪潮中,东京都的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

今年3月,东京都教育委员会及相关的智能机构就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提出了设想。他们参照企业界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主张将工作评价改为业绩评价,实行业绩与人事升迁、工作调整挂钩的新评价考核制度。评价框架由以下三项构成:能力、积极性与工作态度、业绩。评价内容包括:教师对教科书、日常生活、人生道路等方面的指导能力;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态度和热爱程度;作为教师的责任感等等。评价方法是:首先,教师与校长、教导主任会面,确定自己的教育目标、教学方向,并就完成的程度做自我评价。然后,由教导主任做第一次评估,校长则通过观摩教师授课进行最终评估。最后,将这两次评估进行综合,分五个等级进行评定。这种评价制度显然不够全面,为了使评估更加准确可靠,评价过程中还要参考家长和学生的意见。评价结果不仅要通知本人,还要作为加薪和职务升迁、职位变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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