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评价建议”里这样说:“写作的评价,应按照不同学段的目标要求,综合考察学生写作水平的发展状况。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的写话兴趣;第二学段是习作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习作;第三、第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

“课标”特别强调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各年段写作目标里都在第一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低年级“对写话有兴趣”,中年级“乐于书面表达”,高年级“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从作文要求来看,低年级和中年级作文相当于写“放胆文”的阶段,到了高年级才开始“收”一点儿,但是“放”的成分还不多。因此,在低年级不必强调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的差异,应鼓励学生把心中所想、口中要说的话用文字写下来。到了中年级侧重于“不拘形式”“写清楚”,以消除写作的神秘感,让学生处于一种放松的心态,这也是“我手写我口”。就是高年级才不过是“能写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根据需要分段写”而已。在整个小学最要紧的就是乐写,放手让学生敢写。

用这么长的时间做这样最基础的培养,小学作文教学就更需要尊重小学生的人格和学习权利,关注他们的个体差异;体谅他们学习作文的困难,体谅他们学习过程中的反复,帮助他们在自己的作文实践中树立自信、热爱作文,主动学习、学会学习。

二、认识低年级“写话”

什么是“写话”?

“课标”的第一学段写话目标有三条,目标1规定:“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这里只规定了写话的内容,而对“怎么写”没有提出具体要求。

我们不妨看看1992年义务教育大纲的教学要求。

一年级要求:能用学过的部分词语写通顺的句子。学习观察简单的事物和图画,练习写句子。

二年级要求:能用学过的部分词语写通顺的句子,能理顺顺序错乱的句子。学习按一定的顺序观察图画和简单的事物,写几句意思连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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