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标点

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在文章里加入“句读〈jù dòu〉符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当前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例如清代诗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另一说我是客,不是我)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

但事实上中国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标点符号,可以从20世纪以来的考古文物中见到,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辟如在战国时代的竹简中就可以见到 “└”型符号,通常表示一篇文章的结束;又如“▄”作用就融合了现代的逗号与句号,用来表示断句。在古人的记载中,《宋史·何基传》称赞何基:“凡所读书,无不加标点。义显自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其实,远在甲骨文、青铜器铭文时代,中国就已有一种颇为奇特的标点符号萌芽了。清章学诚《丙辰札记》考证:“点句之法,汉以前已有之。”《增韵》云:“凡句绝则点于字之旁,读分则微点于字之间。”汉代许慎把标点符号收入《说文解字》[4],收了“、”号,解释:“有所绝止、而识之也。”还收了“()”号,解释:“钩识也。”清段玉裁注:“钩识者,用钩表识其处也。……今人读书有所钩勒,即此。”因此中国古代只不过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而不是没有标点符号。

第一个从国外引进标点符号的人是清末同文馆的学生张德彝。同文馆是洋务运动中清政府为培养外语人才而设立的,张德彝是第一批英文班学生中的一员。

古代中文无通用的标点符号,到了19世纪开始使用“。”作为断句。日本在8世纪时,使用返点和训点作为标点系统。

同治7年(1868年)2月,前驻华公使浦安臣带领“中国使团”出访欧美,张德彝也成为随团人员中的一名。张德彝有一个习惯,无论到哪个国家,都喜欢把当地的景色、人物、风俗习惯记录下来,以“述奇”为名编成小册子。1868年至 1869年期间,他完成了《再述奇》。眼下这本书名为《欧美环游记》,其中有一段介绍西洋的标点符号,云:“泰西各国书籍,其句读勾勒,讲解甚烦。如果句意义足,则记‘。’;意未足,则记‘,’;意虽不足,而义与上句黏合,则记‘;’;又意未足,外补充一句,则记‘:’;语之诧异叹赏者,则记‘!’;问句则记‘?’;引证典据,于句之前后记‘“”’;另加注解,于句之前后记‘()’;又于两段相连之处,则加一横如‘——’。”虽然张德彝不是有意识地向国内知识界引入标点符号,甚至带有反对的口气,觉得这些标点繁琐,但是却在无心栽柳的过程中为中国语言符号的发展带来了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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