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当的指导性

在课堂教学中,对于学生反馈的信息,教师要善于扮演“公正法官”的角色,及时给予精辟恰当的“判决”,从而使学生能对自己的学习效果和能力有一个科学的正确估计,并进而明确不足,找出努力的方向。

教师的课堂评价一定要防止过于笼统模糊的倾向,有位教师让学生朗读课文,完了只是说了一句:“读得不错,请再读下一段?”如能换成“读得响亮流利,很好,如能在速度上放慢一些,注意停顿,掌握好语气就更好了。”这种评价,一分为二具有辩证性,针对性强,有的放矢。不仅使学生准确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知道努力的目标,也会感到一种受到关怀后的温暖。

四、强烈的启迪性

一名高素质的教师,他的教学评价应具有强烈的启迪性,妥善于通过巧妙的教学评价,启动学生的思维,开发他们的智力,吸引他们注意力,挖掘他们的心理潜力。如一位学生作文中用水晶来比喻小公主的眼睛,教师给予很高评价:“比喻恰切精当”,问“为什么”,学生回答:“透明嘛,用这个比喻写出了孩子心灵的纯洁无瑕”这固然不错,但不够全面,这位老师没有忙于作评价,而是又顺势问了一句:“那为什么不用玻璃呢,它不也透明吗?”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从而悟出用这个比喻形象地写出了童真的纯洁和可贵。

总之,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要想真正把“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指导思想,激励学生积极思维,营造一种热烈而又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就必须加强教学评价艺术的修养,使自己“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模范”,真正成为学生心目中“科学的法官”、“思索的哲人”和“爱的化身”。 

上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