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变化:皮肤受高热后(超过60℃),组织内蛋白即可发生凝固,以致细胞坏死。局部反应依热物的温度、接触的时间以及受伤皮肤厚薄而异。一般皮肤与 70℃热物接触1s即发生水疱,而新生儿却常因50℃的热水袋烫伤。按局部组织坏死的深度小儿烫伤同样分为3度。但由于小儿皮肤很薄,分度有困难。一般临床经验是容易估计偏低。

(2)全身变化:严重烫伤者可出现休克。烫伤后早期出现休克多由于疼痛和精神刺激引起,一般为暂时性,不严重。而继发性休克是因为毛细血管渗出增加,使组织水肿和创面大量渗液,血浆损耗,血液浓缩和循环血量减少,继而出现组织缺氧、血压下降、脉搏低弱、低血钠与酸中毒、少尿或无尿等。烫伤后6~8h内液体渗出最快,并于36~48h达最高峰,通常超过淋巴回流的能力,以后逐渐减慢。

2.烫伤面积的计算

观察烫伤时应注意详细了解受伤面积、深度,对特殊部位如五官、关节、面部等部位。精确计算烫伤面积和估计深度,有助于判断损伤的严重性,估计预后,有利于治疗,同时也是液体补给的依据。烫伤面积的测算如下

(1)手掌法:伤员自己五指并拢时的手掌面积,相当于全身体表面积的1%。此方法精确度稍差,常用于急诊室估计小面积的烫伤或用于估计小范围的3度烫伤。

(2)体表面积计算法:参照小儿身体各部在不同年龄时的面积百分率进行计算(表1)。此方法比较精确。但小儿年龄越小头部的比例越大,下肢比例越小。随着年龄的增大、小儿头部与下肢的比例逐渐与成人相接近。可参照下列公式校正:小儿头部面积(%)=9+(12-年龄)

小儿两下肢面积(%)=41-(12-年龄),亦可参照表1及图1。

3.烫伤深度的估计

临床通常采用“三度四分”法进行评定。在烫伤早期,烫伤深度不易准确判断,尤其是深二度烫伤与三度烫伤间的创面界限较易混淆。故在治疗48h后重新核实修正;手掌、足底皮肤厚,早期易将二度误为三度,而婴幼儿皮肤很薄,易将三度误为二度,应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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