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也面临很多新问题: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导致未成年人群体利益与其他群体之间的矛盾加剧,于是我们看到了儿童辍学、工厂非法雇用童工等等;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使社会不良文化和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于是我们看到了沉溺于网吧而荒废学业的少年、受社会风气影响一些青少年扭曲的金钱观;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使得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等等,于是我们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渐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这些问题的集中表现就是未成年人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不断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逐年提高,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780人,占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1%,比2002年上升了12.7%。“伤害”与“被伤害”成了未成年人保护中不能忽视的关键词。

未成年人问题形成的因素是复杂的。首先是家庭的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在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有些家长溺爱、不管不问或粗暴对待,有的单亲家庭缺少正确的教育方法。其次是学校因素,部分学校片面强调“分数”、“成绩”、“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再次是社会因素,一方面,近年来社会大众传媒、网络过分渲染凶杀、暴力、恐怖、色情等情节,给青少年的身心成长造成极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对处于弱势群体的边缘青少年缺乏一个有效、系统的救助机制。最后,法律的因素。我国目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少缺陷:立法缺乏“系统化”,内容过于分散,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完整、独立的法律体系;实体法适用“成人化”;程序法“缺陷化”,刑事诉讼法缺少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诉讼程序等等。

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立法机关要不断完善立法;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德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质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人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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