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屈伸拉动力性颈椎侧位片,融合椎体节段失去正常颈椎的圆滑曲线,椎间隙不发生变化。

3.短颈畸形在X线正侧位片上很难清楚地显示畸形部位,表现有以下几点特征

①颈椎两个或两个以上椎体和附件的部分或全部融合。

②一个或多个椎间隙消失或部分消失。

③椎体扁而宽,有时为半椎体畸形。

④融合椎体的邻近颈椎节段增生、退变。椎管矢状径减小形成椎管狭窄。

⑤可合并其他畸形。

短颈畸形诊断:

本病通过典型症状(颈部短粗、后发际低平)和影像学相关检查,不难与颈椎病等相鉴别。

短颈畸形预防:

本病为先天性疾病,无有效预防措施。

短颈畸形并发症:

短颈畸形合并颈肋、隐性脊柱裂、神经根或丛分布畸形,可出现臂痛、腰痛和坐骨神经痛。合并心脏畸形、肾脏畸形者也会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此外,短颈畸形可合并脊柱侧弯、高位肩胛骨和蹼状畸形。

短颈畸形治疗:

短颈畸形治疗方案的选择主要根据畸形椎体的数目、部位以及有无神经症状。

1.单纯中下位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早期常无神经症状,不需特殊处理,但应注意避免颈椎过度活动,防止外伤,延缓颈椎退变的进程;对颈部外观丑陋者,可行双侧颈部皮肤“Z”型成形术或双侧胸锁乳突肌切断术改善外观。晚期因颈椎退变引起椎管狭窄出现脊髓受压症状者,可根据脊髓受压部位行前路或后路减压术。

2.上颈椎融合引起的短颈畸形,因可在早期出现神经症状,应予以高度重视。对无神经症状者,应随访观察,防止颈部外伤,减少颈部活动或局部颈托固定,对出现神经症状者,可采用相应的减压和稳定手术。

3.短颈畸形创伤合引起脊髓损伤但不伴有骨性损伤者,应先采用非手术治疗,如颅骨牵引或枕颌带牵引,症状消失后给予头颈胸石膏固定;伴明显骨折脱位者,则先采用颅骨牵引使之复位,然后根据神经症状变化情况选择治疗方案。

4.对短颈畸形合并其他异常如:脊柱侧弯、心脏畸形、肾脏畸形和枕颈部畸形等应给予相应的治疗。

上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