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在我刚才说到的那个下午,也就是我对德·盖尔芒特夫人说起她在她表姊家穿过红裙子的那次聚会上,德·布雷奥代先生颇有些不受欢迎,原因就是他脑子里不知有了一种什么秘而不宣的联想,还非想说出来不可,于是翕动母鸡屁股似的嘴唇开了腔:“说到德雷福斯案件……”(他干吗要说什么德雷福斯案件呢?刚才那会儿不是还在说红裙子吗,当然这个可怜的布雷奥代,他想的只是让大家逗个乐儿,说这话绝无恶意,然而单单是德雷福斯这个名字,就已经让德·盖尔芒特那两道朱庇特式的威严的眉毛蹙紧了)“……有人告诉我,咱们的朋友加蒂埃曾经说过一句绝妙的话,真是妙不可言,(我得提醒读者注意,这位加蒂埃是德·维尔弗朗什夫人的兄弟,跟同名的那位珠宝商并无丝毫关系!)不过这并没叫我吃惊,因为他本来就绝顶聪明。”“哦!”奥丽阿娜插断他的话说,“我可不欣赏他的聪明。我简直没法对您说,您那位加蒂埃叫我有多讨厌,我每回去拉特雷默伊耶府上总要碰见他,我真不明白夏尔·拉特雷默伊耶和他夫人干吗对这么个讨厌家伙会感到那么趣味无穷。”“我竟(亲)爱的公阙(爵)夫人,”布雷奥代回答说,他发C这个音有困难,“我觉得您对加蒂埃太严厉了。没错,他也许往拉特雷默伊耶府上是跑得太勤了些,可这毕意是对雅(夏)尔的一种,怎么说呢,一种忠诚的表示吧,眼下这样的人也是不多见的了。言归正传吧,人家告诉我的话是这样的。加蒂埃似乎是说,如果左拉先生要想卷进一桩诉讼案而且让自己给判刑的话,那他无非是想获得一种他还不曾有过的体验——坐牢的体验。”

“所以他在被逮着以前就溜了,”奥丽阿娜接着说,“这种话可站不住脚。何况,即使情况真是这样,我也认为这句话说得再蠢也没有了。可您居然觉得它绝顶聪明!”“天哪,我竟(亲)爱的奥丽阿娜,”布雷奥代看见公爵夫人表示异议,就开始退缩了,“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我只是怎么听到就怎么说哪,咱们别管它得了。可不是,就为这,加蒂埃先生还让那位出色的拉特雷默伊耶狠狠地给克了一通呢,因为他有一百个理由不愿听到有人在他的客厅里谈论那些——怎么说好呢—— 那些眼下正在风头上的案件吧,尤其是因为有阿尔方斯·罗特希尔德夫人在场,他就更加不高兴了。加蒂埃挨拉特雷默伊耶这顿臭骂也是活该。”“当然咯,”公爵情绪极坏地说,“阿尔方斯·罗特希尔德夫妇虽说小心翼翼,绝口不提这桩讨厌的事件,可是他们心底里,就跟所有的犹太人一样,都是德雷福斯派。这确实是一种 adhominem①(公爵有些乱用了adhominem这个词儿)的论据,以前被忽略了没拿来用作犹太人不可信的一个证明。如果一个法国人偷了东西、杀了人,我想我不会因为那个人象我一样是法国人而认为他是无罪的。可是那些犹太人,哪怕他们心里知道得一清二楚,也从来不会承认他们的某个同胞是卖国贼,而且根本不去考虑他们中间一个人所犯的罪行,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公爵自然是想到了肖斯比埃尔和那该死的选举)……,嗳,奥丽阿娜,您不会认为就凭这还不足以断定犹太人都会庇护一个卖国贼吧。您也不会对我说就因为他们是犹太人所以不能这么断定吧。”“当然会喽,”奥丽阿娜回答说(她心里暗暗有些恼火,只想要对这个声若洪钟的朱庇特抬个杠、顶个嘴,从而把“理智”置于德雷福斯案件之上),“也许正因为他们是犹太人并且了解自己的同胞,所以他们知道一个犹太人不一定就是卖国贼,不一定就是反法分子,好象德吕蒙先生就是这么说的吧。当然,要是他是个基督徒,那些犹太人是不会对他感兴趣的,可是他们这么做了,因为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不是犹太人,人家就不会这么轻易地把他当作天生的卖国贼,我的侄儿罗贝尔敢情就会这么说吧。”“女人懂什么政治呢,”公爵目不转睛地瞅着公爵夫人喊道,“这桩耸人听闻的罪行,并不单单是个犹太人的案子,而压根儿是起重大的民族事件,它会给法国带来最可怕的后果,凭这一点就该把那些犹太人统统驱逐出境,虽说我也承认,直到目前为止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全都(以一种亟需匡正的卑鄙的方式)并非针对他们,而是针对站在他们对面的那些最卓越的人,那些跟他们给我们可怜的国家所造成的不幸毫不相干的地位最显赫的人。”

--------

①拉丁文,从字面直译为“针对此人”,公爵即按此义理解,但它的实际含义是“仅从个人爱好或偏见出发”。

我觉着再这么下去事情快要不对头了,所以赶忙又拾起裙子的话题。

“您还记得,夫人,”我说,“我有幸第一回见到您………”“他有幸有一回见到我,”她笑吟吟地瞧着德·布雷奥代先生说,这位先生的鼻尖变得玲珑了,脸上的微笑也由于对德·盖尔芒特夫人的礼貌而变得柔和了,但那刀子放在磨刀石上磨也似的嗓音,让人听到的只是些含糊的尖溜溜的声音。

“……您穿一件黑色大花头的黄裙子。”“我的孩子,那也一样,也是晚礼服。”“还有您那顶矢车菊颜色的帽子,我觉得好看极了!不过这些都是旧话了。我想给我提到过的那位姑娘定做一件皮大衣,就象您昨天早上穿的那件一样。不知道我能不能再看一下您那件大衣?”“那可不行,阿尼巴尔马上就得走了。您来我家吧,我的贴身女仆会都让您看的。就是有一点,我的孩子,您想要的我都可以借给您,不过要是您找那些小裁缝去定做加洛、杜塞、巴甘的款式,那就非得走样不可。”“我根本没想过去找小裁缝哪,我知道那非走样不可,不过我还是挺感兴趣想弄弄明白,究竟为什么会走样的呢。”

“您也知道我向来不善于解释任何事情,我呀,笨嘴拙舌的,就象个乡下婆子。不过这里面有个手工和式样的问题;要说做皮大衣,我至少还可以写个便条给我做皮装的裁缝,别让他敲您竹杠。不过您知道,就这样您也还得花八九千法郎呢。”您在另一个晚上穿的那件有股挺特别的味儿的睡袍,就是毛茸茸的有碎花点儿和金色条纹,象个蝴蝶翅膀的那件呢?”

“哦!那件呀,是在福迪尼的店里做的。您的那位姑娘在家里穿那件挺合适的。我有好几件呢,回头我让您瞧瞧,要是您喜欢,我可以给您一两件。可是我很想让您看看我表妹塔列朗的那件。我得写信去向她借一下。”“您那些鞋子也漂亮极了,那也是在福迪尼店里做的吗?”“不是,我知道您说的是哪双鞋,您是说那双金面山羊皮的鞋子,那是当初孔絮洛··曼彻斯特陪我在伦敦采购时买到的。那可真是绝了。我总也不明白,这皮子是怎么染色的,看上去倒象这山羊长的就是金皮。在当中再配上那么一小粒钻石,简直就没治了。可怜的德·曼彻斯特公爵夫人已经死了,不过要是您愿意,我可以写信给德·沃里克夫人或者马尔勃罗夫人,让她们设法去一模一样的觅一双。我在想,说不定我还有些这种山羊皮呢。您也许在这儿也可以定做。我今晚就去瞧瞧,找到了会让人通知您的。”

我因为想尽可能赶在阿尔贝蒂娜回家前离开公爵夫人,结果就常常在走出德·盖尔芒特夫人的府邸时,正巧在院子里碰上德·夏吕斯先生和莫雷尔,他俩是上男爵最爱光顾的絮比安裁缝铺去喝茶。我并没有天天都碰到他俩,不过他俩可是每天必去的。说起来,有件事颇值得注意,那就是一种习惯的持续程度往往是跟它的荒谬程度成正比的。惊人之举,一般只能偶而为之。然而,一个有怪癖的人非要拒欢乐于门外、非要去蒙受最大的不幸的荒谬生活,却是日复一日,从不间断的。倘若有谁出于好奇,连续观察上十年,那他就会发现这十年来,那个可怜虫在他本该享受一下生活乐趣的当口却闷头睡觉,而在什么事也干不了,上街去只能白白让人捅上一刀的时候,偏又出门上街去,这个可怜虫整年害着感冒,可一觉得热又非喝冰镇饮料不可。其实只消有那么一天,发一下兴,就能一劳永逸地改变这种状况。可是这种生活又偏有个德性,就是让你发不起这个兴。这种单调生活的另一个侧面就是堕落,因为任何表达意志的行为,都能使这种生活变得不至于那么令人难以忍受。当德·夏吕斯先生天天带着莫雷尔上絮比安的铺子去喝茶时,我们同时可以看到生活的这两个侧面。德·夏吕斯有一次发的脾气,就表明了这种日常习惯是怎么回事。那个专做背心的小裁缝的侄女,有一天对莫雷尔说:“这么着,明儿你们来,我请你们喝茶,”男爵颇为有理地认为,这话出自一个他几乎看作未来媳妇的女孩之口,实在太粗俗了;而由于男爵生来肝火旺,不发发脾气过不了瘾似的,所以他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告诉莫雷尔让他教那姑娘要懂礼貌些,而是在回家的路上骂骂咧咧地嚷个不停。他用最蛮横无礼、最傲慢不逊的口气喊道:“我说嘛,会拨弄琴弦未见得就是‘触觉’好啊,这不,您整天摆弄小提琴,结果就阻碍了您嗅觉的正常发展,要不您怎么会居然对请客喝茶,我想那才不过是十五个生丁的事吧,这种俗不可耐的说法听之任之,让它的恶臭来玷污我高贵的鼻孔呢?当您拉完一曲小提琴独奏,难道您在我家里看见过有谁不是拚命对您拍手,或者意味深长地保持静默,而是对着您放个屁吗?他们之所以保持静默,是因为他们已经被您的琴声感动得如痴如醉,生怕会忍不住哭出声来(可不象您的未婚妻对着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那样)。”

要是一个职员让上司这么劈头盖脸地训斥了一顿,第二天他准得给解雇。可是莫雷尔的情况是不同的,对德·夏吕斯来说再没有比辞退莫雷尔更让他感到可怕的事了,他甚至担心自己方才已经说过头了,于是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通对年轻姑娘的恭维话,他自以为说得大方得体,却不料无意中又漏出不少唐突无礼之词。 “她挺可爱的。既然您是个音乐家,我想她准是靠嗓子勾上您的,她在高音区的声音很美,听上去够得到您拉的升B音。她的低音我不大喜欢,那想必是跟她的脖子有关系,她的脖子长得很细,样子挺怪的,一波三折,象是就要到头了。却突地又冒出一截;不过尽管有这么些不足之处,她的侧影还是挺中我的意。既然她是裁缝,想必剪刀使得很好,您得让她剪一张她本人的侧影像给我。”

夏利对于人家称赞他未婚妻的可爱之处,一向不怎么放在心上,因而对男爵的这番恭维话就更当耳边风了。不过他回答德·夏吕斯先生说:“那当然,我的老弟,我会给她一块肥皂,让她别再这么说话的。”莫雷尔象这样对德·夏吕斯先生说“我的老弟”,可并不是因为这位出色的提琴师糊涂到不明白他的年龄刚够得到男爵的三分之一。他这么说,也跟絮比安说这话不同,在他,这么说无非是对某些交往抱一种天真的想法,认为在表示亲热(在他莫雷尔,是装出来的亲热,在别人则是真心实意的亲热)之前,必须先心照不宣地取消年龄上的差别。就这么着,那一阵子德·夏吕斯先生还收到过这样一封信:“我亲爱的巴拉梅德,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你不在,我真闷死了,老是想着你,等等等等。你的皮埃尔。”德·夏吕斯先生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位居然用如此亲昵的口气给他写信的皮埃尔到底是谁,看来一定是跟他很熟稔的朋友,但虽说是熟朋友,这位皮埃尔又不过是粗通文墨而已。凡是能在哥达年鉴里占一席之地的亲王显贵的名字,一连几天在德·夏吕斯先生的脑子里打着转。终于,信封背面的一个地址让他豁然开了窍:原来此信的作者是德·夏吕斯先生有时去玩玩的一家俱乐部的听差。这个听差并不觉得用这种口气给德·夏吕斯先生写信有什么失礼之处,其实在他眼里,德·夏吕斯先生还确是个地位显赫的贵人哩。但他心想对一位曾不止一次地拥抱过他,并且通过这种拥抱——以他的天真,他是这么想的——来表达自己感情的先生,要是不以“你”相称,未免就显得生分了。其实,德·夏吕斯先生就打心眼里头喜欢这种忒熟的劲儿。有一次他甚至就为了能让这封信在德·福古贝先生面前漏个脸,特地陪着这位先生兜了一上午风。可谁都知道,德·夏吕斯先生最讨厌跟德·福古贝先生一块儿出去了。因为那位戴单片眼镜的先生总爱评头品足地上下打量路上的年轻人,更叫人受不了的是,那位先生每当和德·夏吕斯先生在一起时,总爱肆无忌惮地使用一种让男爵讨厌之至的语言。他把所有男人的名字都加以女性化,而且,因为他天生是个蠢货,他还以为这种玩笑开得很聪明,拉开嗓门笑个不停。但他又是对自己的外交官职位看得很重的家伙,所以只要在街上看见有上流社会人士走过——见到公务员更其如此——就会即刻刹车,收剑起那种拙劣可笑的行径。“那个送电报的小个子女人,”他用臂肘碰碰阴沉着脸的男爵,“我认识她,可她却躲着我们,这个骚货!喔!那不是拉法耶特商场发货的老兄吗,敢情他也在呀!老天爷,刚才走过的是商务部的次长哟。但愿他没瞧见我指手划脚的样子才好!要不他会去告诉大臣,大臣会把我列进退职人员名册去的,因为他自己也得退呢。”德·夏吕斯先生听得满肚子的火没处发。临末了,为了让这次叫他感到恼火的散步早点结束,他决定把那封信拿出来给这位大使先生看一遍,但他特别叮嘱对方别声张出去,因为照他的说法,夏利会为了表明自己的多情而吃醋的。“所以哪,”他用一种极其可笑的好好先生的口气说,“事情总得防患于未然才是。”

在回过头来说絮比安的裁缝铺以前,作者想先声明一下,如果这些离奇古怪的事情使读者感到了不快,那他真是万分遗憾。从一个方面(而这是问题的一个次要的侧面)来说,读者也许会感到,本卷中对贵族阶层世风日下的指摘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而言显得多了。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也不足为奇。那些最古老的望族,到头来也只能靠一只鼻结很大的红鼻子,靠一张歪里歪气的大下巴来显示某些让人赞叹的“血统”特征了。然而在这些代代相承、每况愈下的脸相容貌之间,还有两样看不见的东西,这就是秉性和趣味。倘若有人说,所有这些都跟我们不相干,我们应该从近在身边的事实中找出它的诗意来,那么尽管他说得有理,他所表示的也毕竟是一种更为严重的反对意见了。诚然,从我们最熟悉的现实中抽象出来的艺术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它们的领域可能是最为广阔的。但是同样确实的是,一样强烈的兴趣——有时它就是美感——也可能来自某种气质导致的活动,它们跟我们所能感觉和相信的东西实在相去太远,以致我们根本无法理解它们,以致当我们看到它们展示在面前时只觉得那是一种无端凭空而来的场景。薛西斯,那位大流士①之子,命令用笞鞭去抽打吞噬了他的船队的大海,难道还有比这更气势磅礴的诗篇吗?

--------

①大流士一世(约公元前558——公元前486),古波斯帝国国王,曾两次率军大规模入侵希腊,皆受挫。公元前480年,其子薛西斯率舰队经德摩比利入侵希腊亚提加半岛,旋即在萨拉米海战中大败。薛西斯亦译泽尔士一世,在历史上以刚愎暴虐著称。

莫雷尔准是已经利用他的魅力所赋予他的对那年轻姑娘的权威,把男爵的评语当作自己的意见告诉了她,因为“请客吃茶”就此从那家裁缝铺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比一个天天都上你家来的熟人,为了这个那个缘故,或者是你跟他吵翻了,或者是你不想让人在家里瞧见他,只愿跟他在外面碰头了,总之,他就此从你的客厅里消失了。德·夏吕斯先生对此感到很满意,他从中看到的是自己具有足以左右莫雷尔的影响的一个证明,是那年轻姑娘拭去了那点白璧微瑕。总之,就跟所有象他这般的人一样,真心作为莫雷尔和他的准未婚妻的朋友,作为他俩结合的最热心的支持者,男爵虽说喜欢有那么点权柄,高兴时随便说些好歹还算是无伤大雅的过头话,但除此之外他对莫雷尔始终就象兄长那样保持着奥林匹亚神衹的威严。莫雷尔对德·夏吕斯先生说过,他爱絮比安的侄女,想娶她为妻,男爵很高兴陪这位年轻朋友一起去拜访那家裁缝铺,他在其中扮演的是宽容而审慎的未来公公的角色。这真让他再开心不过了。

我个人的看法是,“请客喝茶”还是莫雷尔自己先说出来的,年轻的裁缝姑娘只是出于爱情的盲目,学用了心上人的一种说法而已,这种说法的粗俗实在是跟她平日谈吐的文雅格格不入的。她平素的谈吐温文尔雅,这就跟她有德·夏吕斯先生这么个靠山相得益彰,使得她的好些主顾对她优渥有加,邀请她去吃晚饭,把她引荐给她们的朋友,而姑娘总得先征得男爵的允许,才在他以为合适的场合去赴宴。“一个当裁缝的姑娘敢情也能踏进上流社会?”有人会说,“真是愈说愈离谱了!但他怎么不想想,当初阿尔贝蒂娜半夜三更来看我,现在又跟我就这么住在一起,这些难道不更离谱吗。对一个别的姑娘,也许不妨说离谱云云,但对阿尔贝蒂娜,这两个字是根本用不上的,她从小没爹没妈的,生活放任无羁,以致在巴尔贝克那会儿,我起先还以为她是一个赛车手的情妇呢,她最近的亲戚就是邦当夫人,这位太太在斯万夫人家里曾对外甥女的没有教养啧有烦言,可现在却闭上眼睛,巴不得能就此把她打发出去,攀上门阔亲家,她这当姨妈的多少也能得些好处。(在最上层的社交圈子里,那些出身高贵而钱囊羞涩的母亲们,给儿子物色到阔绰的亲家后,会接受小两口的孝敬,收受那位她并不喜欢但还是引荐给朋友们的儿媳妇所馈赠的皮衣、汽车和金钱。)

或许将来会有那么一天,当裁缝的姑娘们都能踏进上层社会,对此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可惜絮比安的侄女只是一个孤立的例子,还不足以让我们预见那个前景,独燕不成春嘛。不过,虽说絮比安侄女的这些无伤大雅的举措已经使某些人感到有些悻悻然,莫雷尔却并非如此,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真是愚蠢得无以复加,他不仅认为这位远比他聪明一千倍的姑娘“傻里傻气的”(也许她就在爱他这一点上是有些傻),而且还把那些乐于接待她(而她并没因此就飘飘然)的体面人家的夫人们都看作是冒险家,是装扮成贵妇人的裁缝铺娘们。自然,盖尔芒特府上的不在此例,甚至凡是跟盖尔芒特府上有些交往的也都可以除外,他所指的是那些手面阔绰、举止文雅的布尔乔亚娘们,她们的脑筋真是自由新派得很,居然以为接待一个女裁缝并不会降低她们自己的身份,她们的脑筋又真是盲从因循得很,居然会因为厚待了一位德·夏吕斯男爵殿下每天都诚心诚意去看她的年轻姑娘而感到某种满足。

男爵想起这门亲事就满心欢喜,他觉得这样一来就没人会把莫雷尔从他身边夺走了;就象絮比安的侄女在她差不多还是个孩子的那会儿,犯过桩“过错”似的。德·夏吕斯先生虽说也在莫雷尔面前说些恭维她的话,但倘若有机会把这桩秘密在莫雷尔面前抖落出来,让他火冒三丈,弄得小两口反目,那在男爵真可说是何乐而不为了。其实,虽说德·夏吕斯先生用心歹毒,但他也跟许许多多的好人并无两样,他们通过恭维某个男人或女人来表明自己的慷慨大度,但对任何能给对方带来和睦安宁的肺腑之言,却是火烛小心,绝口不说的。尽管如此,男爵却从不说含沙射影的话;其中有两个原因。“要是我告诉他,’男爵暗自这么思忖,“他的未婚妻并不是洁白无瑕的,准会伤害他的自尊心,他就会怨恨我,再说,我怎么知道他没真的爱上她呢?要是我什么也不说,这蓬草秸的火很快就会烧完,我就能随着我的心意来控制这两口子的关系,我要他对自己的未婚妻爱到什么分寸,他就会爱到什么分寸。要是我对他说了他未婚妻以前犯下的过失,谁保得定我的夏利不会依然对她一往情深,反倒吃起我的醋来呢?这样一来,由于我自己的失着,我就把一段本来可以捏在手里的逢场作戏的调情,变成我难以驾驭的真正的爱情了。”就为这两个缘故,德·夏吕斯先生三缄其口,表面上看去审慎之极,不过从另一角度来说,这也确是很值得称道的了,因为在他这种类型的人,能做到三缄其口已属非常难能可贵。

何况,那年轻姑娘也确实很可爱,无论从哪个方面她都满足了德·夏吕斯先生对女性所能具有的审美趣味,她就是给男爵一百张她的照片,他也不会嫌多的。德·夏吕斯先生不象莫雷尔那么笨,听说有那么些他凭自己的社会嗅觉一嗅就能嗅出颇有身份的夫人们邀请这姑娘去作客,他觉得挺高兴。但在这一点上,他也对莫雷尔保持缄默(以便保持绝对的控制权),而莫雷尔碰到这种事真是傻瓜一个,他仍然一个心眼地认定,除了“提琴界”和维尔迪兰府上,就只有盖尔芒特府上和男爵说起过的那几个差不多算得上王族的府邸,所有其他的人都只是些“渣滓”和“群氓”。夏利这是一字不差地在搬用德·夏吕斯先生的用词。

让那么些大使和公爵夫人终年翘首以待却不肯赏光的德·夏吕斯先生,就为人家请德·克罗瓦亲王走在他头里,当场拂袖而去不肯跟亲王同桌进食的德·夏吕斯先生,居然把他回避这些名流贵妇的所有时间,全都花在一个裁缝的侄女那儿了!先不先,首要的原因是莫雷尔在那儿。大概只有饭店的侍者才会以为,一位腰缠万贯的富翁必定天天穿一身鲜亮的新衣服,而一位风流倜傥的先生自然会请六十份宾客一同入席,出进则必定以车代步。他们想错了。常见的情形是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年到头穿着件磨损露线的旧上装,风流倜傥的先生在饭店里只跟店堂的伙计攀攀话,回到家里也就跟自己的跟班玩玩牌。就这样。他照样可以拒绝走在缪拉亲王后面入席。

·夏吕斯先生喜欢两个年轻人的这桩婚事,其中还有个原因是这样一来絮比安的侄女就成了莫雷尔本人,因而同时也是男爵对他所拥有的权力和所具有的了解.在某种意义上的延伸。要说“欺骗”(就夫妻关系的意义而言)提琴师未来的妻子,德·夏吕斯先生从没往这上面想过,所以也不曾感到过良心的不安。可是,有了一对“年轻夫妇”要指导,感觉到自己成了莫雷尔的老婆(她将对男爵视若神明,从而证明亲爱的莫雷尔对她灌输过这种想法,她身上也因而会含有某些莫雷尔的东西)尊崇敬畏的、无所不能的保护神,却使德·夏吕斯先生的统治方式有了新的变化,从他的“小东西”莫雷尔身上派生出了另一个存在,一个配偶,这就是说又有另外一个新鲜好玩的小东西可以让他来宠爱了。这种统治,现在甚至可能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有力了。因为在莫雷尔只是一个人,或者说赤条条无所牵挂的那会儿,他还会在拿得准事情不至于没法收场的情况下顶撞顶撞男爵,但一旦结了婚,有了个家,有了房子,有了小两口的打算,他就不会再敢那么行事,德·夏吕斯先生就可以更方便、更牢靠地把他捏在手里。所有这些,再加上必要时,也就是说当他在哪个晚上觉得无聊时,还可以去撩拨那两口子吵上一架(男爵对干仗吵架是百看不厌的),都让德·夏吕斯先生感到美滋滋的。但比起想到小两口对他的依赖所感觉的得意来,这些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德·夏吕斯对莫雷尔的宠爱,每当他转到下面这个念头时,就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新意:“不光他属于我,他老婆也是属于我的;他俩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到别让我生气,而我再怎么使性子耍脾气,他俩还是会百依百顺,所以这就成了一个我几乎已经忘怀但对我又是如此珍贵的事实的(至今我还不曾注意到的)标志,表明对全世界,对每个将要看见我给他俩保护、给他俩房子的人,还有对我自己来说,莫雷尔都是属于我的。”能有这么个在别人眼里也好,在他自己眼里也好都是明明白白的证据,德·夏吕斯先生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因为,一个人对他所钟爱的对象的占有,是比对它的钟爱更强烈的一种快乐。通常,那些生怕这种占有为人所知的人,他们之所以那么讳莫如深,无非是害怕会失去那个弥足珍贵的对象罢了。而他们的乐趣。也由于这种三缄其口的审慎而变得逊色不少。

读者可能还记得,莫雷尔曾经告诉过男爵他打的如意算盘,他的主意是先把一个姑娘,特别是眼下的这位勾到手,为了能得手兴许还要许愿跟她结婚,但等占到了姑娘的便宜,就来个“金蝉脱壳”,逃之夭夭。可是这番话,德·夏吕斯先生在莫雷尔跑来告诉他怎样对絮比安的侄女求爱的当口,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何况,莫雷尔自己也不见得还记住。莫雷尔的秉性——就象他恬不知耻地承认过,或许还颇为精明地夸张过的那样——离他真正为这种秉性所左右的时候,这中间敢情还有着段空隙呢。跟那姑娘接触多了以后,他觉得挺喜欢她,爱上了她,而因为他实在缺乏自知之明,所以他还以为大概自己一向就是这么爱她的。当然,起初打的那些主意,那个邪恶的计划,并没从此消遁匿迹,但是一重重的感情之网编织交迭,把它给严严实实地遮蔽在下面了,所以,如果这位提琴师声称那个邪念并非他行动的真实动机,那么谁也不能说他这话不诚恳。况且还有过一段为时很短的期间,他虽说连对自己都不肯明确地承认,但还是觉着这桩婚事看来是对他非常必要的。那段期间莫雷尔的手常要抽筋,他觉得自己已经面临放弃拉琴的可能选择。而他这人除音乐之外,简直疏懒得叫人不可思议,因此他感到必需有别人来照顾自己;而与其让德·夏吕斯先生,他宁可让絮比安的侄女来承担这个义务,因为他与她的结合将会给他带来更多的自由,而且还能提供在一大群各式各样的女人中间进行挑选的机会,从他可以让絮比安的侄女去帮他勾到手的常换常新的裁缝铺女学徒,到他可以撺弄她去跟她们苟合的那些漂亮的夫人。至于未来的妻子会不会乖谬悖理到拒绝接受他的这份美意,他可是想也不曾去想过。再说,既然抽筋已经止住,这些算计现在也就让位给纯真的爱情了。凭他的这把琴,再有德·夏吕斯先生给的那份薪水,也就够了,而一旦他莫雷尔和那姑娘结了婚,这位德·夏吕斯先生自然也就不能再得寸进尺了呗。这桩婚事刻不容缓——为爱情,也为自由。他去向絮比安请求娶他的侄女为妻,做舅舅的去征求侄女的意见。其实这纯属多余。那姑娘全身心都洋溢着对提琴师的爱,那披拂在肩头的秀发,那欢欣地顾盼的眼神,无不透露着同一个消息。至于莫雷尔,几乎每件使他感到愉快、感到有好处的东西,都会唤起他发自内心的激情,引出他发自内心的话头,有时甚至让他流下眼泪。所以,虽说他对絮比安的侄女一个劲地说的这些多愁善感的话(好些游手好闲惯了的绔绔子弟在追逐布尔乔亚阔佬的可爱女儿时,用的也是这种多愁善感的腔调),其热烈的程度正可以跟当初他在德·夏吕斯先生面前大言不惭地陈述勾引、占有姑娘的计划时的下流粗俗比美,但这些话毕竟还是真诚的——如果对他也用得上这两个字的话。只不过,对一个使他有好感的女人的这种合乎道德的热情,以及他和她之间的庄严的婚约,在莫雷尔身上都是有其对立面共存着的。一旦这个女人不再使他感到愉快,或者甚而至于,比方说,这种订婚的约束使他感到不痛快了,她就立刻会成为对莫雷尔而言的一种似乎理由很充分的厌恶的对象,在一阵神经质的心绪不宁过后,这种厌恶能使他在神经系统刚一健全就对自己证实说,即使纯粹从道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也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他在离开巴尔贝克前的那阵子,不知怎么搞的,把身边的钱全给丢了,可又不敢告诉德·夏吕斯先生,于是想找个人借点钱。他父亲曾经教过他(不过这位父亲也告诫过儿子千万别做“寄生虫”),碰到这种情况有个办法,就是写信给一位你想说你“有事跟他相商”的先生,请他“约个时间面谈”。这条锦囊妙计使莫雷尔非常着迷,我相信他即便是单单为了尝尝请人家约个时间“面谈”的有趣滋味,也会情愿把钱掉了的。但后来,他看到这条妙计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灵验。他发现自己久疏笺候的那些先生们,收到他“有事相商”的去信以后并不是在五分钟内就作复的。如果莫雷尔等了一下午还没收到回信,他就尽想些诸如此类的理由,或者他找的这位先生还没回家啦,或者人家兴许还有些别的信得先写啦,要不就是出远门或者生病了,等等等等,反正是一个劲地往好里想,倘若侥幸收到封回信约他第二天上午见面,他到时候总有这几句开场白:“我是在想,怎么就不见您的回音呢,我寻思着别是出什么事了吧;得,这么看来您身体挺好呀?”等等等等。因此在巴尔贝克那会儿,他甚至都没跟我说他要“有事相商”,就要我把他介绍给一星期前在火车上让他那么讨厌的这个布洛克。布洛克挺爽快地借给他——或者不如说让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借给他——五千法郎。从那以后,莫雷尔对布洛克赞不绝口。他热泪盈眶地问自己,怎样才能报答这么一位救命恩人。后来,我就每月代莫雷尔去向德·夏吕斯要一千法郎,要莫雷尔一拿到就马上还给布洛克,好让布洛克觉得他钱还得挺快的。第一个月,莫雷尔满脑子还是布洛克的好处,二话不说就把一千法郎还了。但过后他想必是觉得那剩下的四千法郎要是派派别的用场准会更惬意些,因为他开始说布洛克这也不好那也不是了。瞧见布洛克他就觉着不舒服。而布洛克呢,因为已经忘了借给莫雷尔的钱的确切数目,所以开口向他讨还三千五百而不是四千法郎,这下子提琴师就能净赚五百法郎了,可他竟然回答说,对于这么一笔无稽之谈的借款,他非但不会拿出一个子儿,而且那位债主还该额手称庆才是,因为他莫雷尔没去告他一状哩。说这话时,他的两眼发出炯炯的光芒。他先是说布洛克和尼西姆·贝尔纳先生没什么好怨他的,不一会又觉得不过瘾,就干脆说他没去怪罪他们是让他俩便宜了。原来,大概是这么回事,尼西姆·贝尔纳先生曾经公开说过蒂博拉琴不比莫雷尔差,于是莫雷尔认为自己得为这句有损他的职业荣誉的话向法庭起诉,后来,因为在法国,尤其是就反对犹太人而言,公理正义业已荡然无存,(他向一个以色列人借五千法郎,正是他身上的反犹太人意识的自然流露呗),他凡要出门必得带好子弹上膛的手枪。

在莫雷尔对待裁缝侄女的态度上,柔肠百转的温情过后,随之而来的也是这种神经质的反应。诚然,德·夏吕斯先生也可能不自觉地对这种态度的变化起了某种影响,因为他经常把有些话挂在嘴上,说什么只要莫雷尔他俩一结婚,他就不去管他们,让他们靠自个儿的翅膀去飞啦,他这么说其实也是跟他俩逗着玩,根本是有口无心的。光凭这句话,当然还不足以把莫雷尔从那年轻姑娘身边拉开,不过,它一旦在莫雷尔的脑子里生了根,那么有朝一日它就会跟关于她的种种类似的想法搀和在一起,到头来足以成为造成关系破裂的一剂强力催化剂。

不过,我那会儿并不怎么经常碰见德·夏吕斯先生和莫雷尔。等我从公爵夫人那儿出来的时候,他们往往早就去了絮比安的铺子,这是因为跟公爵夫人谈话使我感到兴味盎然,不光忘却了等待阿尔贝蒂娜回家的那种焦急心情,而且把她回家的时间都给忘了。

在德·盖尔芒特夫人家待得很晚的这些日子里,有一天有个小小的插曲,这件事我当时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很久以后才意识到了它那令人痛苦的含意。这天下午,德·盖尔芒特夫人送给我一束从南方带来的山梅花,因为她知道我喜欢这种花。我从公爵夫人家出来,上楼回家,这时阿尔贝蒂娜已经先到家了;我在楼梯上碰到安德烈,她象是因为闻到了我手里这束花的浓郁香味,感到很不自在似的。

“怎么,您这就要回去了?”我对她说。“是正想走呢,阿尔贝蒂娜要写信,就打发我去了。”“您没觉着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吧?”“没有,我想她是给她姨妈写信。不过,她可是不爱闻太浓的香味的哪,她准不会喜欢您的这些山梅花。”“哟,我干了件蠢事!待会儿我让弗朗索瓦丝拿去搁在后扶梯间里。”您以为阿尔贝蒂娜不会从您身上闻出山梅花的香味吗?除了晚香玉,这可就是最叫人头晕的香味了。再说,我知道弗朗索瓦丝好象是出去买东西了。”“我今天身边没带钥匙,这可怎么进去呢?”“噢,您按铃就是了,阿尔贝蒂娜会给您开门的。再说这会儿弗朗索瓦丝恐怕也该回来了。”

我跟安德烈告别上楼。刚按了第一下门铃,阿尔贝蒂娜就跑来给我开门,但她很费了些周折,因为弗朗索瓦丝不在家,她不知道电灯的开关在哪儿。好不容易地总算让我进了屋,但山梅花的气味马上又把她吓跑了。我把花放在厨房里,这一来,我这位女友搁下信不写(我不知道为什么),刚好有时间跑进我的房间从那儿叫我,而且躺在了我的床上。就到这会儿,我仍然毫无察觉,还以为这一切都很自然,至多只是觉着有点儿尴尬,但那也算不得什么的①。

--------

①她险些儿让我当场看见她跟安德烈在一起,好在她还有一点时间可以把灯都关掉跑到我房里,免得让我瞧见她床上凌乱的模样,而且装得正在写信似的。可是我是在后来才这么想的,所有这一切,我到今天还弄不明白到底是真是假。——原注

除了这个插曲而外,每次我从公爵夫人家回来而阿尔贝蒂娜已经先到家的时候,一切情况都很正常;因为阿尔贝蒂娜没法知道我是否要在晚饭后带她出去,所以我总看见她把自己的帽子、大衣和阳伞放在门厅里以备不时之需。我一进门就瞧见它们,顿时一种家庭的气氛扑面而来。我并不觉得这屋里供氧不足,反倒觉得这里充溢着幸福。我从忧郁中解脱了出来,瞧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物体,我就感到阿尔贝蒂娜是属于我的,我朝着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