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惺(1574—1625)字伯敬,号退谷、止公居士,湖广竟陵(今湖北天门)人。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钟一贯任武进(今属江苏)学训,酷爱诗文。在家庭的影响下,钟惺从小就刻苦学习,研习诗古文辞。他虽然外貌不扬,弱不胜衣,“为人严冷,不喜接俗客”,却好奇思冥索,勤奋不懈,为诗清秀简隽,情态逼真,早年就有文名。后又师事雷思霈,雷为“公安派”袁宏道的友人,提倡“性灵说”,反对前、后七子的复古运动。在雷思霈的熏染下,钟惺也倾向诗歌要表现自我的主张,反对因袭模拟,故而所作诗文,愈加“清绮邃逸”,自然流畅,“为人所称许”。

钟惺虽然不爱参加当时盛行的社集活动,但却对诗坛的流弊较为了解,觉得诗风太沉闷无奇;他认为有的诗人抱残守缺,犹宗“后七子”余波,由模拟而流为肤熟,了无生机;有的诗人则承袭“公安派”遗绪,过分强调自我表现,以致演为轻佻、薄俗。为此,钟惺想另辟蹊径,对“后七子”、“公安派”末流进行纠补矫偏。他认为诗坛的这些失弊,主要在于诗人们的学问浅薄,不了解古人,往往“取古人之极肤、极狭、极熟,便于口手者,以为古人在是”,而不知古人有“幽情单绪”的复杂情感和“孤行静寄于喧杂之中”的深奥之作,因此,他要阐发古人的幽深孤峭,将其揭之于世,以“发覆指迷”,开人眼界。

这些看法得到同邑谭元春的响应。谭元春(1586—1637),字友夏,比钟惺小十二岁。谭元春认为写诗要注意文辞的修饰,要精心雕刻,将性灵的复杂幽深表现出来,使之能“常浮出纸上”,“譬如狼烟之上虚空,袅袅然一线耳”,决不可率直如话,浅薄得毫无诗意诗情。

谭元春善于写诗,风格清丽自然,如《远村》五言云:“投足礼天竺,闲院木石香。有一长眉叟,背手看稻粱。近前果父执,朴野无他肠。随我至我家,不揖径坐床。呼我以小子,语笑皆上皇。见我多童仆,导我凿藕塘。繙案睹陶诗,欣然求数章。何以润我笔,归即献百觞。不然春蚕出,赠我丝衣裳。喜为纵横写,字亦不寻常。与订来往约,年高恐健忘。”形象生动,语顺气畅,叙情描景,生机盎然。

谭元春既和钟惺意趣相投,亦欲矫正时弊,“自出手眼,别开门户”,两人乃开始合编诗选,取古人诗歌中纤诡幽渺之作,加以阐扬。经过数年的努力,钟惺、谭元春共同编成了《唐诗归》、《古诗归》,共五十一卷,前者取唐人之诗选辑而成,后者取唐以前之诗选辑而成,合称《诗归》行世。

《诗归》问世后,犹如在熟俗肤浅的诗坛中吹来了一股“深幽孤峭”之风,令人耳目一新,“海内称诗者靡然从之,谓之钟谭体”,诗家几乎人手一编,风行各地,被视为作诗的准绳,后来在晚明诗坛上“浸淫三十余年”,对改变诗风起到重要的影响。

万历三十八年(1610),钟惺考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次年,他以奉节使臣出使成都;后又出使山东。万历四十三年(1615),再赴贵州,主持乡试。钟惺自编《诗归》,倡幽峭诗风后,为诗也由清绮而转为孤深,遣词用字,力求含蓄隐晦,刻意表达深僻之旨,以树帜诗坛。他在《江行俳体》等诗中,以怪字、险韵来加强诗歌的诙严,如“舟卧梦归醒见水,江行怨泊快看山”等,未免雕镂太多,僻冷不畅,显得晦涩与佶屈。

谭元春此时的诗风,也趋向怪僻,如《读曲歌》云:“交欢久,贝齿有时落,欢独长在口”等,不仅生硬陡峭,而且支离破碎,“莫辨阡陌”,有如游戏。

然而,他们的诗风虽然因刻意别创一格,从纠偏俗浅而流向僻涩,但他们的散文却保持原来的清丽明畅本色。钟惺在每次奉使归来,都写下一些散文,记述沿途风物,如《浣花溪记》、《修觉山记》、《梅花墅记》等,绘景抒情,情景并茂,文采鹰扬,朗朗上口。谭元春也好游佳山秀水,所写《游玄岳记》、《游南岳记》等,亦绘声绘影,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颇为流畅耐读,与诗风的晦涩迥异。钟惺在谭元春游南岳归来后,为谭的书斋取名为“归岳堂”,以祝贺他外出创作的成就。

后来钟惺迁工部主事,又由北京调往江南,任南京礼部祭祠司主事,迁南京礼部仪制司郎中。

在南京时,钟惺简淡自持,于秦淮河畔租一楼屋,伏案读史至深夜,每有所得辄记之,撰成《史怀》一书,评论古史,“多所发明,有古贤所不逮者”。

天启初年,钟惺升任福建提学佥事,他在闽中仍倡幽峭诗风,并且参以禅旨,令人莫测高深,有“诗妖”之名。江南张泽、华淑,闽人蔡复一等,倾心附和,把钟惺奉为“深幽孤峭之宗”。不久,钟惺因丧父,回家守制,竟于天启五年(1625)病逝于家,享年五十二岁。后人将他的诗文辑为《隐秀轩集》。

谭元春在钟惺去世后两年,考中举人。崇祯年间,他活动于南京、苏州、杭州一带,与“复社”名流茅元仪、宋献孺等往还,诗酒唱和,并写下《游乌龙潭》等风格秀雅的散文名篇。崇祯十年(1637),谭元春赴京会试,不幸病死于旅舍,享年亦五十二岁。他的诗文,后人辑为《谭友夏合集》。

钟惺、谭元春,为扭转明末诗坛平俗肤浅流弊,力倡幽峭,诗风亦由清丽而变为僻涩,影响一时,人们因他们都是竟陵人,故称钟谭这一文学流派为“竟陵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