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体育课程标准》已成为学校体育的最热门话题,今年九月,《体育课程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回首三年前,我校有幸成为首批的试点学校,对《体育课程标准》进行验证性的实施。刚开始试验时,由于对《体育课程标准》的学习不够全面和细致,只关注了新增领域目标的认识与研究,特别对心理及社会适应两个领域的研究是最多的,误以为只要在课堂上把新增的目标实现了就行了,就是新课程环境下的体育课了。由于是刚开始,对于什么样的课是符合新课程标准精神的体育课大家都没有底,包括“课标”组的专家和各级教研员,对于我们的认识和实践操作是持肯定态度的,毕竟我们的课堂体现出了一些《体育课程标准》的精神,而且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手段,这时的课堂也确实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的兴趣更浓、练习的积极性更高、课堂的气氛更和谐、师生的关系更融洽。得到了专家的肯定表示我们的实验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更增添了我们搞好试验的信心。然而,实验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随着实验的不断深入,我们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的认识和操作都出现了问题和偏差,以下将对这些方面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希望对进入《体育课程标准》实施的一线教师能提供一些帮助和借鉴。

1.对于传授运动技能的认识误区

在实验初期,由于我们只关注了新增领域的目标,对于如何来实现“运动参与”、“心理”、“社会适应”等领域的目标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大胆的实践,确实也找到了很多方法和途径来实现这些目标,主要是一些合作性的游戏。正在感受成功的喜悦时,我们听到了一些老教师不同的声音:还要不要运动技能的教学?当时我们的回答是:要淡化运动技能的教学,多关注新增领域的目标。后来通过进一步学习《体育课程标准》,感到以前的认识是有问题的,因为“课标”中关于体育的课程性质是这样描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的学习内容,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必修课程,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技能是学习的重要内容,不仅不能淡化,反而应该加强。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要本着传承文化的思想,教给学生对技术动作正确的认识,引导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练习;对于学生在实际练习中做出的效果除了按“课标”要求制定一个下线,其余不作过分要求。我们教的是学生,不是训练运动员;我们是教运动技术,不是搞竞技运动训练,因此,在进行运动技能的教学时不需要精雕细琢。有了正确的认识,在今后的体育教学中我们就要按照“课标”的要求,加强运动技能的教学,合理而恰当地进行运动技能的教学。

2.对于学生主体地位的认识误区

《体育课程标准》提出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基本理念。对于这个新的理念,我们也进行了很好的学习与研究,并找到了一些方法和途径来实现它。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先对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当学生具备了一些这方面的能力后,尽量把时间和空间多给学生,让他们进行自主学习,以充分落实其主体地位。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问题又慢慢地出现了:学生主体了,老师该干什么?那时,我们经常可以在课堂上看到这样的场景:学生们分组自主练习很顺利地进行着,老师来回走动,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作什么,一堂课下来老师没什么事似的。试想一下:这样继续下去,当学生的能力再强一点,那么体育课还需要老师来上吗?或者说还需要体育老师来上吗?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又对《体育课程标准》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同时还注意学习其他的教育理论。通过不断的学习,现在我们认识到:学生是不成熟的主体,是需要接受教育的特殊的主体;其发育的过程决定其受教育的程度;其学习内容和方式主要以接受前人的经验为主。“课标”中关于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是这样描述的:“在注意发挥教学活动中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特别强调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体现,……”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需要老师的指导和教育的;显然体育课也是必须要体育老师来上的。

3.对于兴趣与内容关系的认识误区

关于运动兴趣,我们一线的教师都有过这样经历和感受:当一节课选择的内容是学生感兴趣的,那么这节课一定上得很轻松,效果也一定会很好;当一节课选择的内容是学生不很感兴趣的,那么这节课一定上得很费劲,效果也不是很好。从实验的初期到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分析学生的兴趣,确保选择的教学内容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曾经一度出现纯粹以学生的兴趣来选择教学内容的现象,就是学生想学什么老师就选择什么,特别重视对学生兴趣的培养和巩固。可是,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问题出现了:当老师选择的内容学生不喜欢了怎么办?当学生的需求出现了分歧怎么办?能够选择的内容有哪些?必须选择的内容有哪些?

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问题去实践,这是我们几年来总结出的经验。通过反复的学习与实践,我们认识到:纯粹从学生的兴趣出发来选择教学内容是错误的,只关注五个领域的目标达成来选择教学内容也是不全面的。通过重温《体育课程标准》本身的性质,我们看到:它是国家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目标和内容标准,它是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编写教材的依据。这里的“内容标准”不是具体的内容,而是内容的大体范围,也就是说“课标”对教学内容是有规定的,而且有具体的范围。因此,我们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遵循这个规定,即我们选择的内容必须在这个范围内,而且这个范围内规定的几大类内容都必须进行选择,至于要选择哪一个具体的内容作为教材来进行教学,《体育课程标准》给了体育教师较大的空间和自主权。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两点: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尽量选择能够满足学生兴趣需求的内容来教学;对于《体育课程标准》有规定而学生却不喜欢的内容,我们要进行强制性的选择和教学。

4.对于教学评价的认识误区

我们都知道,教学评价的目的包括多个方面,而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如何进行教学评价是本次课改的一个大难题,也是我们在实验初期首先进行研究的问题。通过不断的尝试和改进,我们初步建立了一个评价体系,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领;评价的方式有:过程评价、总结评价、质性评价、量性评;评价的主体包括教师、学生、小组。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过程评价、学生评价、小组评价的把握有一定难度。在过程评价的运用上,现在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大量运用“无劣性”的表扬、奖励,很少进行“批评”;大量的评“态度”、少量的评技能;这些情况就是步入误区的典型例子。这种光说好话,尽给学生戴高帽子的言过其实的评价根本不能给学生以真实的信息反馈,显然也不能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通过深入学习《体育课程标准》我们认识到,要让教学评价真正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必须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与教学过程较为相关的态度和行为;评价对体育与健康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评价运动技术的运用和运动参与程度;既评价最终成绩,又评价学习过程和进步幅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同时,教学评价还要做到客观和公正,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学评价最终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通过对上述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要认真、细致、全面地学习《体育课程标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就能少走弯路,避开误区,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