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语文?很难下定义,有人说是语言文字,或者说语言文学、文化等等,新版《课程标准》更清晰地从课程性质上做了简要的说明: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当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沟通交流,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所谓工具性与文性的统一,也就体现在这里。因此,要求我们语文教师在语文课程中应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重视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

教师应努力改进课堂教学,整体考虑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注重听说读写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整合,统筹安排教学。

二、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语文课程评价要体现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应注意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注意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避免只从知识、技能方面进行评价。

从阅读教学的角度看,把握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就是不要孤立地看待和进行阅读教学,而是要注意阅读与写作、口语交际等其他教学内容的联系;注意三维目标的整合;注意阅读与生活的联系;减少琐碎分析和过多的讲解,尽可能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阅读的时间和空间。

下面结合教学实例,谈一谈我在教学过程对课标的落实,如:新课标在朗读方面的落实

 (一)制定朗读训练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课堂教学程序

我们在指导学生朗读课文时,应使学生的情感自然而然地与作者的情感交融在一起,入情入境,使学生朗读真正做到流畅自如,感情丰富。因此,在朗读训练中决不可急于求成,而要引导学生由易至难,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1、感知课文,把握基调。

2、理解课文,尝试朗读。凡是成功的朗读必须首先理解文意。因此,教师在讲授课文时,要注意讲解和朗读、教师读和学生读、读句和读段的有机结合。让学生做到“眼先到、脑思考、口读好”。在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一定认识之后,再要求学生进行有感情的朗读训练。

3、名言佳句,记忆背诵。对于文质兼美的名篇、脍炙人口的佳句和文章中的重点语句,教师应引导学生细细品赏,反复朗读,记忆背诵。在读中体会、读中领悟、读中升华,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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