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则一人。司稽,五肆则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肆长,每肆则一人。自胥师以及司稽,皆司市所自辟除也。胥及肆长,市中给繇役者。胥师领群胥,贾师定物贾,司暴禁暴乱,司稽察留连不时去者。贾,音古。辟,必亦反,徐方历反。

[疏]“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

释曰:自胥师至司稽,皆是府史之类,非是命士已上。其职云“平其货贿”。胥者,有才智之称。师,长也。肆谓行列。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有二史副之,助作文书。“贾师”至“每肆则一人”

释曰:贾师,知物贾者,其职云:“凡国之卖儥,各师其属而嗣掌其月。”亦二十肆则一人,亦二史副之。司虣,司犹主也。主在市虣乱。十肆则一人。司稽,司,主也。主在市稽留之人不时去者。五肆则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者,此谓市中给繇役少有才智者,属胥师。肆长谓行头,每肆则一人,亦是市中给繇役者。

注“自胥”至“去者”

释曰:知胥师及司稽皆司市所自辟除者,以其胥师越贾师等领群胥,则知胥师等并非官。贾师与胥师同二十肆则一人二史,贾师非官,明胥师亦非官也,故知皆司市所自辟除也。又知胥及肆长是给繇役者,以其司稽已上是府史之类,明此二者与胥徒同是给繇役者也。又知胥师领群胥者,以其同名为胥,二肆则一人,其数众多,明有所属,故一胥为胥师所领也。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郑司农云:“故书泉或作钱。”

[疏]“泉府”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以市之征布”,故与司市连类在此。

注“郑司”至“作钱”

释曰:泉与钱,今古异名,故后郑引之,得通一义。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门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校,胡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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