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以军行,祓社衅鼓,师出,先事祓祷於社,谓之宜社。於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祓音弗,徐音废。衅,许靳反。鼙,步西反,本又作鞞。

[疏]注“师出”至“衅鼓”。正义曰:《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是军师将出,必有祭社之事也。《周礼》:“女巫掌祓除衅浴。”则祓亦祭名,故知祓社即宜社是也。《说文》云:“衅,血祭也。”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此皆祝官掌之。

祝奉以从,奉社主也。从,如字,又才用反。

[疏]“祝奉以从”。正义曰:礼,军行,必以庙主、社主从军而行。《尚书·甘誓》云:“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安国云:“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於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亲祖严社之义也。”是军行必载社主行,故祝官奉主以从。

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谓朝会。好,呼报反。君行师从,二千五百人。卿行旅从,五百人。臣无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将盟。

[疏]“若嘉”至“事焉”。正义曰:此会因而侵楚,卫侯当以军行。而云“臣无事”者,晋本以会召诸侯,传言“将会”,是赴会之时,未知将侵伐也。但诸国既集,师众自多,故因得行侵耳。

将长蔡於卫。欲令蔡先卫歃。长,丁丈反。令,力呈反。先,悉荐反。下文“先卫”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卫侯使祝佗私於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蔡叔,周公兄;康叔,周公弟。

[疏]注“蔡叔”至“公弟”。正义曰:《史记·管蔡世家》云:“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大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郕叔武,次曰霍叔封,次曰康叔封,次曰聃季载。”如彼文,则蔡叔,周公弟也。今以蔡叔为周公兄者,以僖二十四年传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蔡在鲁上,明以长幼为次,贾逵等皆言蔡叔周公兄,故杜从之。马迁之言多辟谬,故不用《史记》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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