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无传。)

夏,归粟于蔡。蔡为楚所围,饥乏,故鲁归之粟。

[疏]注“蔡为”至“之粟”。正义曰:《公羊传》曰:“孰归之?诸侯归之。曷为不言诸侯归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穀梁传》亦然。贾逵取彼为说云:“不书所会后也。”杜以传文唯言“周亟矜无资”,自解鲁归粟之意,不言诸侯归之。诸侯或亦归之,要此经所书,其意不及诸侯,故显而异之,言“鲁归之粟”。

於越入吴。於,发声也。

[疏]注“於发声也”。正义曰:《公羊传》云:“‘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与“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贬。《左氏》无此义。越是南夷,夷言有此发声,史官或正其名,或从其俗,“越”与“於越”,史异辞,无义例。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无传。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传】五年,春,王人杀子朝于楚。(因楚乱也。终闵马父之言。)

夏,归粟於蔡,以周亟,矜无资。亟,急也。亟,纪力反,注同。

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行,下孟反,下“桓子行”同。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王兴〉璠敛,〈王兴〉璠,美玉,君所佩。玙,本又作与,音馀。璠音烦,又方烦反。敛,力验反。

[疏]注“〈王兴〉璠”至“所佩”。正义曰:案《说文》云:“玙璠,鲁之宝玉。”玙璠是一玉名。《说文》又云:“瑜,美玉”,与玙璠异也。昭公出奔之后,平子摄行君事,入宗庙,佩此玉。阳虎以平子尝佩此玉,故将以敛之。仲梁怀不与,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为美玉也。《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此当时所佩,未必是山玄也。《玉藻》又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郑玄云: “徵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劳。宫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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