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早于7:40到校,小学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应在课内完成,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近日沈阳市教育局再次就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全市小学、初中学生不早于7:40到校,学校8:00以后开始安排集体教学活动,学生在 7:40-8:00期间到校均不得视为迟到。除寄宿制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早自习。寄宿制学校只能组织寄宿生参加早自习,不得要求走读生参加早自习。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根据校车运行情况,适当调整学生到校时间。学校要合理确定校门开放时间,对个别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要保证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学校和教室,确保学生不在校门外等候。

小学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应在课内完成,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个半小时之内完成。此外,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公开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