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不得以因班额不足为由,招收不足年龄的幼儿入班或入园……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了《2013年镇江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和部署幼儿园招生,确保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园,幼儿园的招生有序进行。

7月起,幼儿园接受注册报名

“幼儿入园的年龄必须符合条件。”教育部门表示,其中,大班五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教育部门表示,在满足服务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前提下,确有富余资源的幼儿园,方可延伸开办托班,招收二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托儿所(班)的招生年龄: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0年9月1日-2011年2月28日出生),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具体方案由各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5-6月为全市各幼儿园幼儿入园调查摸底登记阶段,7-8月是幼儿注册报名阶段。”记者从市教育部门工作人员那儿了解到,幼儿园具体招生时段安排由各地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自行确定,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教育部门强调,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也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亲子园(亲子班)与幼儿园招生挂钩。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证入园

记者了解到,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携带孩子并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免疫卡、入园体检健康卡等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预防接种卡和入园体检健康卡等,到住址附近幼儿园(班)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教育部门表示,各地要做好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残疾儿童学前班,满足残疾儿童入园学习需求。对区域内常住户口的聋童,应告知家长可到镇江市特教中心联系入学,市区中、重度弱智儿童可到京口区特教中心联系入学。

规范收费,困难家庭可减免

“对市民关注的招生收费,也作了明确规定。”教育部门表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收取;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据介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残疾等,幼儿入园将适当减免保教费;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幼儿入园全免保教费。

公布招生信息,不得扩大班额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及规模,于报名前一周张贴招生通告,将幼儿园的类别、招生范围、各年龄段的招收名额、报名与入园办法、收费标准、办园情况和办园特色等事项如实向社会宣传公示。

教育部门强调,凡没有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省、市优质幼儿园每班班额为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合格幼儿园(班)每班班额为大班35—40人、中班30—35人、小班25 —30人。”教育部门表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班额应以有利于幼儿的身心发展为原则,不得任意扩大班额。同时,各幼儿园不得以因班额不足为由,招收不足年龄的幼儿入班或入园,一定要根据幼儿年龄要求进行相应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