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孩子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是我省多年的梦想。根据“先困难家庭后一般家庭,先欠发达地区后一般地区,先农村后城市”的原则,我省分“四步走”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圆农村孩子上学梦。

第一步,2001年,我省率先对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收书本费和杂费(简称“两免”)制度。从2005年起,又对已实行“两免”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为此,5年来,省财政共安排“两免一补”专项资金19.13亿元,全省贫困学生共有500多万人次享受到此政策。

第二步,2005至2006学年,省财政又专门安排补助资金4.24亿元,用于在全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建立免费义务教育试点,129.93万名农村孩子“提前”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

第三步,2006年秋季学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全省1025万名孩子享受该政策,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3,涉及免杂费补助资金33.46亿元,其中省财政负担22.77亿元。而在个别有条件的市(县),如佛山、中山、东莞等,还实现了城乡统一政策,城里孩子与农村孩子一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第四步,2007年秋季学年起,省财政再拨10.27亿元,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免收书费,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

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和开展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不断巩固和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和保留率均保持100%。小学升初中的入学率,从2002年的96.2%提高到2005年的97.15%;初中三年保留率从2002年的 91.15%提高到2005年的93.14%。根据国家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和监测办法,国家统计局监测结果显示,2005年广东省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7.89年,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由上一年的30%上升为30.6%。2006年,全省共有1025万学生受惠于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免收书本费。这表明,“四步走”将成功地圆农村孩子上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