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孩子都爱告状。这是因为由于年龄的关系,儿童的道德认识还处在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这是孩子们爱告状的主要原因。

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对于什么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什么是好?和我一块玩,给我小人书看就是好。小皮球借给别人而没借给我,就是坏……。孩子就是这样根据个别的现象,具体的小事,直接的利害来看待好坏、判断是非的。不可能像大人那样从本质上去掌握道德的含义。

另外,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要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

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

因为儿童的道德评价能力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上,对于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所以对父母和教师就有很大的依赖性。这是爱告状的另一个原因。

孩子们头脑里的那些幼稚的道德观念,是在家庭、幼儿园集体生活环境中,以及父母和教师身体力行的熏陶中形成的,与他们平时所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禁止”“许可”有密切关系。

“好”就是经常得到父母、教师的许可和表扬的事情;“坏”的就是那些经常招来斥责、惩罚和不受宠爱的事情。

所以,孩子们很在意父母、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态度,不管是赞许还是谴责、肯定还是否定,都成了孩子们判断是非曲直、善恶好坏的最高标准。在他们的眼睛里,老师是最受崇拜的,老师是最可信赖的,老师才是最公正的“法官”。

儿童的道德评价能力还带有很大的片面性,这也是孩子爱告状的原因。年龄小的孩子,往往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他们常常能看到并评判别人的缺点和错误,却不善于分析自己做的如何,他们心里的镜子只取别人,不照自己。

所以,双方一旦因某种小事而产生矛盾、纠纷的时候,都是各执己见,谁也不让谁。可是孩子又想争个胜败,论个明白,只有请老师做一个最后的“裁决”,才能心悦诚服。

在处理孩子的“告状”时;父母和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分清孩子告状的目的。

有些孩子的告状是想借大人帮自己“整垮”对方,有报复别人的意思,当然这是极少数。这时父母和教师就要进行严肃批评,让孩子懂得要与人为善,友好相处,相互宽容。

绝大多数孩子的告状都是为了讨个“公道”。父母和教师应该弄清原因,掌握孩子的心理,区别对待。

有时孩子告状也是一种询问。因为自己不清楚某些事情该不该做,见别人做了,自己也想模仿,可又不知父母的态度如何,比如两个孩子同在床上玩,一个光脚下地了,另一个向妈妈“告状”,“他不穿鞋下地了”,意在探问,“我可不可以也光脚下地玩”。这时,父母应明确表态,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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