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全国范围内已开展对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项目。

该项目主要资助三类残疾儿童,分别是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中,听力语言残疾儿童,由中央财政免费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并按每人1.2万元和1.4万元的标准,分别补贴人工耳蜗手术费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用于10个月的康复训练;免费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按每年人均1万元提供康复训练补贴经费,2010年度的救助对象可连续得到两年救助,2011年度的救助对象可得到一年救助。

对于脑瘫儿童,中央财政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万元的康复训练补贴经费,进行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机构训练,社区、家庭训练指导每个月不少于一次。

对于孤独症儿童,由中央财政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人均1万元的康复训练补贴经费,用于每年不少于10个月的康复训练。

在这个救助项目中,每年将资助11名人工耳蜗救助聋儿,63名助听器救助聋儿,每年资助60名贫困脑瘫儿童及4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

此项目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聋儿要求1-5周岁,小年龄优先;助听器救助聋儿,要求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聋儿;脑瘫儿童要求不超过6岁;孤独症儿童要求3-6周岁,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当然,除了这些基本的条件之外,孩子本身的身体还要符合救助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可由家长向当地残联报名,最后由省聋儿康复中心统一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