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漏种疫苗该如何补种呢?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米鑫说,在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假如是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岁~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米鑫说,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就是证明人们对传染病具有免疫力,不仅自身不能感染相应的传染病,而且一般不能成为相应传染病的传染源,对周围人群、环境不具有危害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的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家长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每次带孩子接种疫苗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入学时查验。

如果学校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同时将卫生部门印发的补种(补证)通知单交给儿童监护人,并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应及时到原疫苗接种单位查询原记录,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